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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名大学生被同一公司“入职” 竟是同班同学哥哥盗用信息

中国青年网北京3月23日电

(记者 宋继祥 实习记者 刘娜)人在学校读书,个税APP上却显示“已任职于某家公司”,近日,山西师范大学的8名同学遇到了这样的烦恼。在APP上申诉后,同班同学却来向他们道歉,原来她的表哥王某为了减税,从表妹电脑中盗用了他们的个人信息。目前,王某已因冒用他人信息、伪造合同,被当地税务部门处理。

2019年1月6日,陕西师范大学8位同学在个税APP上填报个人信息时,发现自己受雇于同一家河北石家庄的公司。一位段姓同学表示,他们都是在校大学生,并没有上班,于是在个税APP上面进行申诉,希望将信息消除掉。

申诉后,忙碌的期末考试到来,令人意外的是,2个月后,同班的王姓同学突然来跟他们道歉,称因自己的疏忽,表哥王某在用自己电脑时,盗用了表格中其他同学的个人信息,并将这8位同学登记在自己企业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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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的妹妹与当事人沟通。手机截图

3月15日,王某到学校,希望与被盗用信息的8位同学进行沟通。“他就是希望我们撤销申诉,给我们点钱,私下解决这个事情,但是我们都没有同意。”段姓同学表示。3月18日上午,他们和学院里说了这件事。院里领导和王某进行了电话交流。领导说王某会在河北税务局给他们开证明。

令人意外的是,3月20日,个税APP的申诉结果出来了。处理结果显示“公司曾经改过名字,已与当事人沟通。”并没有撤销他们的受雇信息,对于这个结果,段同学他们表示自己很难接受,“我们就是想让税务局帮我们解决,以正规的渠道,证明我们没有在那里工作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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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APP上的申诉结果。手机截图

3月22日,长安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和分局工作人员对涉事公司法人王某和财务进行了约谈。“他们拿来了劳动合同书、工资表,称是同学们亲自签的”张科长告诉记者,在多次追问下,王某最终承认自己冒用了8名同学的个人信息,并且承认出示的劳动合同是伪造的。

这件事情如何处理?对同学们会不会有什么影响?张科长表示“对于冒用信息这块我们系统已经处理了,同学们的供职信息已经没有了,不会对同学们产生影响。至于冒用他人信息、并伪造劳动合同的王某,我们将依法对其做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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