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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铜梁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重拳出击 开展酒驾醉驾夜查行动

“我开车了。”已成为酒桌上的拒酒令,然而有些驾驶员仍未对“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句警示语足够重视。为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自2月25日起,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在辖区集中开展酒驾醉驾夜查行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行动中,铜梁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根据辖区交通违法行为的规律和特点,科学合理布勤,充分利用执法记录仪、酒精检测仪等执法装备,严格按照“零容忍”的原则,定时定点设卡检查,严厉查处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

近日,铜梁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民警定时定点设卡检查过往车辆时,拦下一辆由土桥方向往铜梁城区行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民警还未上前,一股酒味就迎面飘来。民警示意驾驶员顾某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随后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3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对驾驶员顾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顾某交代,其在亲戚家喝了点酒,觉得天色已晚没有设卡检查,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不料被执勤民警拦下。他表示自己已经认识到错误,今后一定不会再犯。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顾某将面临罚款1000元,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严厉处罚。

自2月25日开展酒驾醉驾夜查行动以来,铜梁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查处酒驾18起,其中饮酒驾驶12起、醉酒驾驶6起。此次行动有力打击了酒驾醉驾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有效净化了辖区道路交通环境,确保了辖区百姓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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