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建筑行业的兴起,带动一些相关行业迅速发展。其间,有不法单位和个人乘此“东风”,抛售“馅饼”,使怀抱致富梦想的人上当受骗,“梦醒”却发现落入一个巨大的“陷阱”。
江苏省连云港市青浦区的马军先生,购买了三一汽车起重机械有限公司(下称:三一公司)的一台汽车起重机。按投资计划,五年内即可将全部购车款赚回,还可有部分赢利。没料到投资七百多万,一分没收回,却当了被告又当原告,陷入了法律的漩涡。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据了解,经三一公司的代理商连云港广德工程机械销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邓龙光介绍,2012年3月26日,马军购买了一台三一公司生产的全地面起重机(规格型号为SAC1800),单价为795.6万元,当日签订了产品买卖合同。
2012年5月20日,在广德工程机械销售公司驻地,三一公司将这台汽车起重机及随车合格证交付给马军。(合格证载明,编号:WDE002012201277;发证日期:2012年2月29日;底盘型号:SYM5606JQZ;车辆识别代码/车架号:LFCNRG8PXB2003485;发动机号:942.992.00—776737;整备质量(KG)59670;编号:11AC01804595。)为顺利上牌,马军为购买的起重机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分别上了交强险及商业险,保费分别为人民币4816.8元、85930.75元。
三一公司将汽车起重机交付马军后,购车发票却迟迟不交。致使马军无法及时给起重机入户登记挂牌。马军多次催要,2013年11月,三一公司才将起重机《车辆购置税完税证》及购车发票复印件交给马军。2013年11月26日,马军到连云港市东海县国家税务局办理了起重机《车辆购置税完税证》,该证标明了车型、发动机号及相关标准。
马军带着相关手续前往连云港市车管所,为起重机办理挂牌手续。因起重机的长、宽以及随车铭牌与上述合格证不符,且整备质量59670KG超过重量标准(应低于55000KG),故起重机未经过审验。马军将情况反馈给三一公司后,三一公司向马军重新提交了一份新的合格证及随车铭牌,但合格证仅将整备质量(KG)59670改为54850,180T改为220T,合格证编号、车辆识别代码/车架号:发动机号与合格证原件的相同。
2013年11月26日,马军再次前往连云港车管所办理入户登记手续,车管所审验后再次退办:“马军,你的档案有以下问题不能办理:该车验车不合格,长、宽均与上述合格证不符,反光标示未粘贴好,铭牌上车辆型号与合格证不相符,退办。”
由于汽车起重机迟迟不能上牌,致使马军蒙受了重大损失。
2012年5月26日,马军与连云港康益吊装有限公司签订了《吊车租赁合同》。合同约定,马军将180吨吊车租赁给其公司,租赁形式为包月,每月16.5万元整,期限为2012年6月12日至2014年12月12日。结算方式是每月5号结清吊车款,2012年6月12日进场施工。马军应在签定合同后交给康益公司保证金10万元。若马军的汽车起重机不能按时进场,合同终止,保证金归康益公司所有。
马军向笔者提供的材料显示,2012年10月31日,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为马军购买汽车起重机提供了795.6万元的全额贷款,期限为60个月,同时湖南中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马军提供全额担保。由于汽车起重机不能上牌,马军不能履行租赁合同,造成马军无力偿还贷款。
湖南省中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一纸诉状将马军告上法庭。
2014年10月14日,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马军、张华娟给付原告湖南中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垫付款2306809元及违约金92272.36元。(张华娟为马军的妻子,也是贷款担保人之一。)
目前,长沙县人民法院查封了马军在连云港的所有房产及帐号。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讨回遭受的巨大损失,马军将三一公司告上法庭。2015年7月16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曾在连云港广德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法务部工作的姚某证实,由于汽车起重机迟迟不能使用,该车被马军停放在连云港市的一个停车场内。2015年春节前(长沙县法院的判决书显示为2014年3月9日)被三一公司的业务员拖走。此事,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洪门派出所,接处警工作登记表也已证实。
2016年3月11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
一、被告三一汽车起重机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马军返还购车款358.02万元。
……
对于上述判决,原、被告均不服,上诉至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撤销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发回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三一汽车起重机械有限公司是由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与新加坡公司(Palfinger Asia Pacific Pte. Ltd)的合资企业,公然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信部、公安部相关规定,采取欺骗手段使消费者蒙受重大损失,应引起有关部门重视。
对于本案进展,本网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