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骂老板被诉 因对方拖欠自己的薪水引发不满
吴小姐表示,其今年年初从公司离职,由于底薪佣金被拖欠,其从2017年2月开始向王萍追讨,但王萍所负责管理的公司互相推托现象严重,一直拖欠了差不多三个月,直到2017年4月5日才讨回第一笔佣金6199.19元,之后仍有两笔佣金未发放。法院一审认定,原告王萍认为,被告将双方聊天内容公开在被告的朋友圈,并使用了“不要脸、贪钱”等具有明显攻击性的语言对原告进行人身攻击。
但被告吴小姐辞职后被公司拖欠工资是事实,被告通过微信向公司的部门主管及负责人追讨欠薪,属于合理诉求。法院同时表示,从被告提供的微信通话记录可见,开始被告并未有过激语言。公司直到被告离职后将近3个月才开始发放欠薪,而在此之后,原告在与被告的对话中有过激言论,还声称要直接打电话“问候”被告母亲。法院同时表示,王萍称因被告将其与原告的微信通话记录公布在朋友圈。
造成公司客户、总公司对其评价降低,可能对其职业生涯产生影响,相应的名誉会受到损害,但其未提供证据证明已发生了上述损害后果,最终一审驳回了王萍的诉讼请求,并判决该案受理费由其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