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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本是谏言的御使中丞,却为何成了断案大神探,执法大清官

他本是谏言的御使中丞,却为何成了断案大神探,执法大清官

包拯,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东)人,生于宋真宗咸平二年(公元999年),宋仁宗天圣五年(公元1027年),考中进士,被授任为大理评事,出任建昌县(今江西永修)知县。因父母年迈,包拯请求在合肥附近就职,遂改授和州(今安徽和县)监税,父母又不想让他离开,包拯就辞去官职,回家赡养父母。几年之后,他的父母相继去世,包拯在双亲的墓旁筑起草庐,直到守孝期满,还是徘徊犹豫、不忍离去,同乡父老多次前来劝慰勉励。直到景祐四年(公元1037年)包拯才赴京听选,获授天长(今属安徽)知县。

包拯累迁任监察御史,曾建议练兵选将、充实边备。历任三司户部判官及京东、陕西、河北路转运使,后入朝担任三司户部副使,请求朝廷准许解盐通商买卖。知谏院时,多次论劾权贵。再授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移知瀛、扬诸州,历权知开封府、权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职。嘉祐六年(公元1061年),升任枢密副使。因曾任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故世称“包待制”、“包龙图”。嘉祐七年(公元1062年),包拯去世,年六十四。追赠礼部尚书,谥号“孝肃”,后世称其为“包孝肃”。有《包孝肃公奏议》传世。

包拯廉洁公正、立朝刚毅,不附权贵,铁面无私,且英明决断,敢于替百姓申不平,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京师有“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之语。后世将他奉为神明崇拜,认为他是奎星转世,亦被称为“包青天”。

在人们心目中,包拯是一个断明很多冤案错案的出色侦探形象。现存的元代公案戏有十八种,包拯一人就占了十一种;明代北京永顺堂刊印的说唱词话有十三种,反映包拯破案的也有八种。正是戏曲小说这般大肆渲染,才使包拯从一个尽职尽责的清官变成了无所不能、神通广大的破案能手。历史上的包拯,其实远非传说中的那样神奇,只是他为百姓办实事,所以受到了人们的爱戴与拥护。

不能否认,包拯确实破获过一起盗割牛舌的案件。包拯在天长县任知县时,一个农民来告状,说有人偷割了他家耕牛的舌头。当时宋朝的法律严令规定,民间私杀耕牛是犯法的,要受到重责。但包拯对那农民说,回家把牛杀了,自己留一点吃,其余拿到市场上去卖。那个农民回到家中,真的把耕牛杀了。第二天,有人向包拯控告那位杀牛的农民,包拯反而将这告状的人扣押起来,怒问道:“你为什么把人家牛的舌头割了?”那人被这突如其来的追问弄得惊慌失措,只得如实招供。这个人怎么也没有想到,这是包拯使了个“引蛇出洞”之计。包拯在接到牛舌被割的报案后,马上意识到,一定是仇家有意陷害这个农民。

令人遗憾的是,在宋朝史料中,只记载了包拯类似“断割牛舌”这样的几件小案,关于他如何成为“日断阳,夜断阴,三口铜铡泣鬼神”的破案高手,宋朝史料中并没有记载。后代耳熟能详推断明了、察识细微、判决恰当、结案迅速的大案要案,大都是来自于晚明时期的《龙图公案》一书。此书记录了包拯审理的案子共百余起,但是据有关学者考证,在这一百多起案子当中,很多是不可靠的,其中,二十二例是抄自《海公案》的,借用他书的二十例,不知出处的有三十七例,完全传说下来的八例。也就是说,包拯成为破案高手,应该是后人演义出来的。

包拯的青少年时代,也曾刻苦读书,所以在他二十九岁时,考中了进士甲科。按照宋朝规定,考取进士之后,便可以做官。包拯被派到建昌县任职。但当时包拯父母亲年事已高,按照“父母在,不远游”的古训,应该尽孝奉养双亲。因而包拯请求回到安徽,在和州做官。后干脆弃官在家奉养父母,直到双亲去世,守丧期满,三十九岁的包拯才出任天长县知县,三年后,又到端州任知州。这种为子之孝道,深受家乡人的称道。近年,在安徽合肥发现了一通包拯为父亲包令仪立的神道碑,碑上阴刻篆书“宋故赠刑部侍郎包公神道碑”十二字。这既是包拯留下的珍贵文物,又是他力尽孝道的见证。包拯对公务兢兢业业,受到百姓的普遍称赞。这就是说,包拯中进士后,也没有来得及审理多少案件。

包拯担当过多种官职,但从史料记载来看,他一生的主要精力并不在决狱断案,而主要是充当谏官和财政官。

宋仁宗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包拯初任监察官员。他先后向宋仁宗提出了《论取士》、《论县令轻授》、《请选广南知州》等建议,还细心考察北面和西面的边防,写成了著名的《论契丹事宜》和《论边将》等奏折,希望朝廷重视军队训练,警备边防。庆历六年(公元1046年)三月,包拯被任命为三司户部副使,很快又接连被派为京东路、陕西路和河北路转运使。短短四年时间,包拯担任了四五个职位,干的都是盐务粮米漕运方面的工作。他支持“钞盐法”,严厉打击不法商人,几年过去,物价稳定,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和维护了百姓的利益。

包拯的才干和敬业精神受到了当朝者的赏识。嘉祐元年(公元1056年)八月,经过同僚朝臣的联袂推荐,包拯出任江宁知府,当年年底,他又到开封府任职。包拯在开封府只有一年半左右,可是,却给人们留下很深的记忆。他惩治奸庸,为民做主,整治市容,任人唯贤,铁面无私,享誉京师。根据《宋史》记载,当时的北宋都城汴梁就流传着这样的民谣:“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意思是说,打官司没有钱疏通关节,不用担心,还有阎王老爷和包老爷为你做主呢!可见,包拯的口碑之好,影响之大!嘉祐三年(公元1058年)六月,包拯升任御使中丞,具体任务是纠察官邪,肃正纲纪,最后,他在枢密副使的职位上告终。

终其一生,包拯并没有多少时间去办案,他大部分精力是放在了进谏和财政方面,可是,为什么民间却传说他是一位神判法官呢?其实,这和当时百姓们所期待的执法如山、清明如镜的大清官,为他们主持公道的希望有极大的关系,再加上包拯确实也明断过多起案件,这样,包拯破案高手形象就顺理成章地树立起来了。

总之,包拯是一面镜子,它照出了官场的黑暗、百姓的无奈,照出了人们对刚正不阿的清官的希望。换句话说,包拯已经成了正义和智慧的象征,和真实的历史人物已经相去很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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