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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完全有灭金的机会,就因为这个男人的死,一切成了泡影

绍兴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1142年1月27日),万俟卨等通过秦桧上报奏状,提出将岳飞处斩刑,张宪处绞刑,岳云处徒刑。宋高宗赵构当日批复:“岳飞特赐死。张宪、岳云并依军法施行,令杨沂中监斩,仍多差兵将防护。” 最终,岳飞受“拉胁(猛击胸胁)”之刑(一说为饮鸩服毒),在大理寺狱中被杀害,时年39岁;岳云和张宪被斩首。

提起岳飞之死,可以说发生在一千多年前的岳家军北征金国的战役,一直是中华儿女难以释怀的伤痛。时至今日,在提及此事时,仍有不少历史爱好者都会为之一叹:

“倘若没有来自朝廷的十二道金牌,不但河北河东地区会重回大宋怀抱,连失落近百年的燕云十六州也要重归大宋版图。若再进一步,恐怕高歌猛进的岳家军会在第二年继续北上,用势如破竹之势一举灭掉由完颜阿古打创建的大金,让大宋重回盛世之巅。”

对于这种猜想,很多朋友曾提出质疑,他们认为所谓“灭金”不过是一纸空谈,至少是没发生过的历史事件,现代人无从推测结果。

笔者认为,“灭金”只是建立在“十二道金牌未达”的假想下,我们需要抛开一切外因,从史料的细节中抽丝剥茧,看看岳飞究竟能否在“十二道金牌未达”的情况下完成大业。

值得庆幸的是,想要理清这个问题比较简单,因为在正史中起码有两段相关记载能够作为证据,笔者且以这两段记载作为依据进行分析。

第一,在岳家军开拔之前,岳飞已做好了战斗部署。在他向全军做出的动员中,我们就能看到这场北伐的整套作战计划:

“于是乃命王贵、牛皋、董先、杨再兴、孟邦杰、李宝等提兵,自陕以东,西京、汝、郑、颖昌、陈、曹、光、蔡诸郡分布经略。又遣梁兴渡河,会合忠义社,取河东、北州县。调兵之日,命各语其家人,期以河北平乃相见。又遣官军东援刘錡,西援郭浩,控金、商之要,应川、陕之师。而自以其军长驱以阚中原。”

在这套作战计划里,基本没提到“防守”的事宜。所以,一些历史爱好者提出的“黄河能否守得住”及“东京能否守得住”等问题,是完全没有意义的。

岳将军的动员令已经说得非常明白了,这次的战略目标不单单是“收复失地”,而是“继续北上伐金”。所以,收复失地只是战略目标的第一部分,两河地区的平定仅是作战计划的一半而已。

第二,也就是岳将军于朱仙镇留下的那句著名的诗句:“今次杀金人,直到黄龙府!”这句诗同样可以成为佐证。

有一种说法是,黄龙府指的就是当时的燕京。只不过,岳将军将地名混淆了,或纯粹是为了念起来顺嘴,所以才这样叫。笔者觉得,这个说法没有史料作为凭据,且有点在情理之外的意思,没有什么讨论的必要。

第二种说法比较靠谱,可信度也比较高,那就是黄龙府便是扣押二帝的吉林农安。这是有史可查的,结合岳飞迎回二帝的主张来看这也是合情合理的。

虽说黄龙府的地理位置目前史学界尚有争议,但毋庸置疑的是黄龙府是金占区,甚至是金国腹地。也就是说,黄龙府绝不是“宋地”,岳飞的战略目标就在金国的版图之内。

“灭金”二字说来容易,但做起来却是相当难的。以岳飞的人品来看,他不可能像愤青一样热血上头夸下海口吹牛皮,绝对是经过仔细斟酌与深思熟虑的。“灭金”这一战略构想,其实早在建炎初年就已开始酝酿了。当时岳飞来到河北,投靠招抚使张所时,就曾指出过:

“本朝之都汴,非有秦关百二之险也。平川旷野,长河千里,首尾绵亘,不相应援,独恃河北以为固……大率河南之有河北,犹燕云之有金陂诸关,河北不归,则河南未可守,诸关不获,则燕云未可有。闲尝思及童宣抚取燕云事,每发一笑。何则?......攻取燕云而不志诸关,是以虚名,受实祸,以中国资夷狄也。河南、河北,正亦类此。”

在写今天这篇文章时,笔者引用了较多史料中的原文。其实无外乎是想证明,岳鹏举自出山以来,就已做好了一套完整的“灭金”战略构思:

仅收复失地,无法保住既得的战略优势;没有实际意义的占领行动,对于国家来说是祸非福。早在岳飞二十岁那年,就已有这样的远见卓识。在未来的十三年里,他不断地完善计划,终于在十三年后有机会实施行动,率领大军北上。

试想,以岳飞“谋定而动”的习惯,他怎会以十万人的性命开玩笑呢?所以,他所作出的一切安排,都是深思熟虑后的结果。所以说,若没有那十二道如催命符一般的金牌,恐怕这位传奇英雄即可完成救国大业,一举覆灭金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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