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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检察官引发文物保护“蝴蝶效应”

特殊的历史区位,使河南省洛阳市偃师辖区内的文物资源,尤其是地下文物资源十分丰富。数量多、体量大、面积广、保护难度高等情况,客观上导致了偃师盗掘古墓葬案时有发生,地下文物等珍贵文化资源频遭破坏。

2020年7月,偃师区检察院专门成立调研团队,对辖区省级以上29处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现状进行实地走访和专题调研。经过两个多月的充分走访调研,该院出炉了一篇近万字的调研报告,呈报市委市政府。

偃师区检察院联合文物执法、文物管理及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圆桌会议,帮助相关职能部门厘清职责,就文物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困难和改进措施进行研判。通过多次座谈并结合前期走访调研的数据和实例支撑,该院向文物保护职能部门制发工作提示函,推动合力筑牢文物保护防线。

“洛阳十三朝古都,有七个在偃师。二里头遗址是经考古学与历史文献学考证的最早王朝——夏朝的都城遗存……”谈起偃师悠久的历史文化和深厚的文化遗产,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检察院检察长王银轩如数家珍。

近日,记者来到偃师区检察院,对该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依法能动履职,推动多部门联动保护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资源的工作实践与成效进行深入采访。

新任检察长对3起盗挖古墓葬案的

“出奇料理”

走在偃师街头,路标上时不时就会有历史遗迹的指示标记出现。特殊的历史区位,使偃师辖区内的文物资源,尤其是地下文物资源十分丰富。数量多、体量大、面积广、保护难度高等情况,客观上导致了偃师盗掘古墓葬案时有发生,地下文物等珍贵文化资源频遭破坏。据统计,2018年以来,偃师区检察院先后受理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案件12件39人,盗掘文物案件处于高发态势,文物保护工作形势严峻。

王银轩清楚地记得,2020年6月1日,他调任偃师市(2021年3月,偃师市撤市设区)检察院检察长还不满一个月,该院便受理了3起盗挖古墓葬案。被盗墓葬均位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汉魏洛阳故城保护区及邙山陵墓群保护区内,且所挖盗洞均已穿透墓室造成文物“本体”被破坏。

当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仅可针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

“文物是历史的见证者,更是不可再生的珍贵文化资源。”根据各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等”外领域的探索实践和工作经验做法,王银轩决定对这3起案件尝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为慎重起见,王银轩召集该院第一、第四检察部召开联席会议,专门研究讨论这一问题。

“联席会议开了两三次,观点可谓针锋相对,意见一时无法统一。”提起当时讨论案件的激烈情景,偃师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德柱记忆犹新。

随后,该院主动向洛阳市检察院请示汇报,相关材料一度上交到河南省检察院。与此同时,该院向办理过此类案件的兄弟检察院“取经”学习,经过充分准备后,正式对这3起盗掘古墓葬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21年2月,法院对这3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1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至三年不等,各并处罚金;同时,14人被判决连带承担各自案件被盗掘的古墓葬的勘探、修复工程费用,并在省级以上媒体赔礼道歉。

万字文物保护调研报告受关注

据了解,偃师辖区内有世界文化遗址1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逾300平方公里,几乎占辖区面积的一半。

调研活动中,检察官查看文物勘探现场。

针对这一情况,该院专门成立调研专班,由王银轩担任组长,组成调研团队,对辖区省级以上29处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现状进行实地走访和专题调研。其中,实地走访环节设立了3个小组,该院3名副检察长分别担任小组长,每组再由若干检察干警、文物部门人员和乡镇文保专员组成。

“实地走访从2020年7月开始,前前后后历时两个多月。那正是一年中最热的三伏天,一动一身汗,衣服都湿透了,脸和胳膊晒得黑黝黝的。”虽然时间过去近2年,但提起当时的走访情景,偃师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陈晓波仍然历历在目。

翻看陈晓波当时的走访日记,上面密密麻麻地记着:“邙山陵墓群未设立保护范围的边界界桩,且有大规模违规取土现象。”“唐恭陵无人保护,陵墓西南部形成了摩托车可以上下的跑道,紧邻主陵西侧成为附近群众游玩场所,甚至吸引不少网红在此载歌载舞拍摄短视频。”“东汉帝陵无文保人员……”“升仙太子碑存在雷击隐患……”

2020年9月底,经过充分走访调研,该院出炉了一篇近万字的调研报告,呈报市委市政府。同年10月19日,第三届世界古都论坛暨夏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在偃师召开,来自20多个国家的240余位国内外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共商世界古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可持续发展大计。研讨会前夕,时任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偃师市委书记孙延文(现任洛阳市委常委、洛阳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充分肯定了偃师市检察院呈送的调研分析报告,要求全市切实增强保护意识,积极履职尽责,努力开创偃师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新局面。

“偃师区检察院不仅成功办理了案件,还注重一案总结,类案分析,撰写文物保护专题调研报告,实现调研成果转化,为今后此类案件的办理提供了借鉴。”河南省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孙全喜如是评价。

工作提示函催生“文物卫士”

“邙山有很多古墓葬,前两年没监控的时候每天晚上都担心有人盗墓。现在有‘文物卫士’24小时全天候监控,再也不怕盗墓贼到处打洞了。”三伏天气,“上蒸下煮”,地处邙山岭巅的偃师区山化镇蔺窑村,村民蔺继军对前来回访的陈晓波说。

在蔺继军的身后,矗立着一座面南背北的圆形墓冢,这是当地有名的蔺挺达(洛阳偃师人,在清顺治、康熙二朝为官近20年,先后任职工、刑、礼、户四科,官至吏科掌印都给事中等职)之墓,人称蔺公墓。蔺继军是蔺挺达的第十八世孙,也是偃师区检察院特聘的公益观察员。

顺着蔺继军手指的方向,记者看到,蔺公墓旁边竖立的几根电线杆顶部都装有球形的360度可旋转摄像头,下面是三组太阳能电路板,再下方位置则是一个配电箱,上面写有“古墓葬防盗掘报警监控系统”几个字。

再往前看,500米开外的成汤王陵周围,同样竖立着装有古墓葬防盗掘报警监控系统的“文物卫士”,默默地守护着这位商朝开国者的陵寝。

记者了解到,这些“文物卫士”的安装,与检察机关发出的工作提示函密切相关。

“我们联合文物执法、文物管理及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圆桌会议,开展文物保护专题座谈,一方面帮助相关职能部门厘清职责,另一方面就文物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困难和改进措施进行研判。”提起那次座谈,陈晓波坦言“迅速发现了问题”。

“比如,公安机关反映的盗掘古墓葬办案经费问题,文物部门没有将盗墓案件勘探费用列入预算经费,一些乡镇在文物保护方面意识淡薄。”陈晓波告诉记者,“有乡镇在建设工业园区时,做规划前不征求文物部门意见,不办理必要的文物勘探手续,等费好大劲把园区规划做好了,才发现园区内有文物保护要求,需要重新规划,造成浪费。”

通过多次座谈,问题愈发显现,加之有前期走访调研的数据和实例支撑,偃师区检察院对辖区内文物保护存在的系列问题很快有了自己的答案。考虑到部分问题属于机构改革的历史遗留问题,还需要上级部门的统一安排,整改有难度,因此该院决定,向文物保护职能部门制发工作提示函,筑牢文物保护防线。

收到工作提示函后,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向检察机关回复表态,完全采纳工作建议,并表示将从强化文物保护宣传、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的技术防护、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队伍建设、争取资金、建立跨部门协商机制凝聚文物保护合力等方面强化工作力度。

据悉,古墓葬防盗掘报警监控系统就是落实这份工作提示函的整改措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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