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通过拒执罪有效震慑被执行人,妥善执结涉及同一个被执行人的11起执行“骨头案”。
申请执行人林某与被执行人郑某原系合伙关系,两人合伙向工地供应木材,由林某组织货源。后郑某迟迟拖欠合伙结算款,林某数次催讨未果后将其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郑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林某合伙结算款33万元及相关利息。因郑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林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郑某仍百般推诿,拒不配合执行工作,通过另开新卡等行为转移财产、逃避执行。针对其恶意转移财产、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情节,城厢法院依法启动拒执罪移送程序,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案发后,在面临刑事追责的强大压力下,郑某终于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联系法院,履行该案全部债务,林某也出具了谅解书。期间,法官发现被执行人郑某另有10起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尚未执结,经法官宣讲刑事政策、释法明理,被执行人郑某及其家人积极筹款履行债务。最终,8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结案,3起执行案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案外和解协议,相关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
下一步,城厢法院将持续保持打击拒执行为高压态势,切实提升执行力度,以刚性措施捍卫司法权威,以强力执行兑现群众胜诉权益,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城厢区法院 张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