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官员的俸禄一般分为俸银与禄米两种,每年春秋两季发给。
由于官员的年俸并不高,难以维持其庞大的家族开销,所以还存在所谓的养廉银制度,其中京官的养廉银由国库支出,一般很少,主要为年俸,而外官的养廉银则要远高于其工资。
那么问题来了,一个九品芝麻官的收入到底有多少呢?
根据史料查证,清朝一个九品文官的年俸为33两,禄米1.14钱,养廉银33斛1.14斗,年收入为1万8千。
这个收入怎么样呢?我们跟老百姓比比就知道了。
根据当时马戛尔尼访华的记录,他披露的数据是清朝一个普通的四口之家,每家年收入是32两银子,支出是35两银子。
每年还入不敷出。
然而,上面所说的这些只是基本工资,因为一个县令掌管一个县的税收,府库,司法,监察和征兵等事物,如果开小差的话,那么中间的油水可就多了,到这里你应该想到古人那么喜欢当官了吧,并且这种思想一直延续到今。
比如清朝一个叫蒋渊如的人,宁可倾家荡产也要凑钱买个县官?
清朝御史谢家玉专门给他算过账,先不说清朝县官们各式各样的捞钱手段,就说最基本的农业赋税,其中都有大量的油水。
以南昌县为例,南昌县每年的土地赋税,每年有近五万两。
按照清朝官场的潜规则,知县可拿走其中的一万两千两。
另外南昌县每年的稻谷税,知县也可以按照“潜规则”,从中榨取白银一万八千两。
放在晚清年间,只拿这些“灰色收入”的知县,绝对是当时官场上的良心人物。
换句话说,在清末做个“良心”知县,每年灰色收入也多达三万两,是清朝知县俸禄的十五倍之多。
看看这个数字,就可知晚清百姓之苦。
最可怕的还不是这个,在当时的环境下,作为一个县官,你想不贪都不行。
因为朝廷的腐朽制度逼着你贪,上司的难填欲壑逼着你贪,同僚的攀比之风逼着你贪。
为了解决贪污问题,清廷也想过很多办法。
清朝初期是低薪制,知县薪水低到了非但连一个师爷都雇不起,甚至连养家都成问题的地步,所以无官不贪。
雍正年间搞养廉银,试图高薪养廉,但那种所谓的高薪根本无法弥补地方官的正常开支。
乾隆发现了这个问题,但他没办法解决,只能跟官员分肥,让各地大员献上大笔的礼物,同时杀鸡儆猴,宰掉一部分罪大恶极的贪官。
但是有用吗?没用。
因为在那个只对朝廷负责的专制时代,官员缺乏有效监督,当贪官的风险很小,当清官的风险很大——你不贪污,连上司摊派的任务都完不成,只能等着罢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