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关注官方微信
手机版
华夏小康网  >  历史 > 正文

大唐很自由?拜托你穿越回去,体验一把良贱制、坊市制、夜禁制

\

不少崇尚自由的文人,对“大唐盛世”都有一种浪漫想象。我们随手在网上一检索,就能搜到许多文青式的句子:

“唐朝是中国强盛辉煌的时代,不仅体现在物质上,更体现在精神风貌上,唐朝大气包容开放自由,没有后世的清规戒律,没有文字狱,民风豪放洒脱,本色自然,没有后世社会的那种压抑拘谨,就连女子也比后世的很多男人豪放大气。”

“只有那些天性浪漫自由的人,在不断地梦回大唐。那的确是一个伟大的时代,古代中国似乎从未出现如此多元开放,包容自由的盛世。”

“喝着一壶用诗歌酿造的美酒,唇齿留香。我在这大唐历史古道上慢慢行走,细细欣赏。在缥缈迷离的云雾中,我的眼前闪现着那一行行诗卷。在那遒劲飞舞的字里行间,我读到了大唐历史中的包容、大度、自由、自信和开放。”

梦回大唐,听起来多么浪漫!但我觉得应该提醒他们:真要回到大唐,你们可千万别降生在贱户之家。考虑到盛唐的贱民规模十分庞大,贱户制度空前发达,《唐律疏议》涉及良贱身份的律疏就有一百余条,约占唐律的五分之一,梦回唐朝的小文人成为贱民的几率还是挺大的。

什么是贱民呢?贱民是与良民相对的人口类别。唐朝政府将全国人口分成两大类别:良民与贱民。良民在法律上的身份是自由民,需要履行国民的义务(比如纳税、服役),同时也拥有国民的权利(如财产权、人身权、参加科举的政治权利)。贱民呢?在法律上的身份是不具国民资格的低等人口,没有独立的法律人格,丧失了人身自由,必须以人身依附于主家(这个主家可以是私人,也可以是政府部门)。

\

被大唐政府列入贱户的人口包括:

1、官奴婢。他们是人身依附于官府、为政府部门执役的奴隶。

2、官户。他们是隶属于官府、为官府服役的人口,地位略高于官奴婢。

3、杂户。杂户也是隶属于官府、供政府部门驱使的人口,只是地位略高于官户。换言之,唐朝的贱民其实是分为三个等次的:杂户为上等贱民,官户次之,奴婢又次之。

4、工乐户。他们是隶属于官府、为官府提供手工造作或音乐服务的职业户,户籍登记为工籍或户籍,地位相当于官户。

5、私奴婢。私奴婢是人身依附于私家的奴隶,没有独立户籍,甚至没有姓名,法律对他们的界定是“奴婢贱人,律比畜产”;“奴婢既同资财,即合由主处分”,意思是说,奴婢只是主家的私人财产,跟牛马猪羊没什么区别,主家可以像牵着一头牛那样牵着奴婢到市场上卖掉。

6、部曲。部曲是庄园制下的农奴,没有独立户籍,替主家耕种。法律对他们的定义是“部曲,谓私家所有”,以人身依附于门阀世族。不过,部曲的法律地位相当于官户,略高于奴婢,唐律规定“奴婢同资财”,“部曲不同资财”,即部曲不可像牛羊那样明码标价买卖,只是可以转让。另外,部曲中的女性,叫做“客女”,也是贱民。

以上贱户,不得跟良民通婚,良贱之间,界线分明,壁垒森然,不可逾越。除非获政府批准放良,否则,贱民终生都是贱民。而且,他的子子孙孙也都是贱民。穿越的文人要是降生于贱户之家,不知还会不会赞叹大唐的“多元开放、包容自由”。

唐朝贱民的数目不是极少数,而是数以百万计。有人说,“与课税的平民男子820.8万相比,唐代奴婢部曲的人口数量相当于平民的三分之二”,这个数字未必准确,但说唐朝贱户的规模非常大,是没有问题的。

\

除了社会存在良贱制度之外,唐朝城市还实行里坊制:政府再将城墙内的城市切分成若干个工整的方块,其中大部分作为居民区,叫做“坊”;个别作为商业区,叫做“市”。 每个坊的四周都修建了围墙,与外面的大街、大道相隔离,严禁居民翻墙。里坊之内,居民也不得擅自开设商铺。“坊”(居民区)与“市”(商业区)是分隔开来的,唐朝的长安城,商业区分布在城市主干道——朱雀大道两侧的东西二市。长安居民想买东西,通常要跑到东西二市。

市也是一个封闭空间,也有高墙包围,并实行严格的开闭市制度:“凡市,以日午击鼓三百声而众以会。日入前七刻,击钲三百声而众以散”,散市后即关闭市门。甚至市中百货的价格,也由政府委任的市令决定。

跟坊市制相配套的是夜禁制。唐朝实行严格的夜禁制度:每日入夜之后,长安城的街鼓响起,城门与坊门会准时关闭,“五更三筹,顺天门击鼓,听人行。昼漏尽,顺天门击鼓四百捶讫,闭门。后更击六百捶,坊门皆闭,禁人行”。所有居民都被限制在各个坊内,不准上街晃荡。坊外街道实行宵禁,你偷偷蹓出坊外大街,即为“犯夜”。按《唐律疏议》,“诸犯夜者,笞二十;有故者,不坐。闭门鼓后、开门鼓前行者,皆为犯夜”。

真让你穿越到唐朝城市生活,亲自体验一把良贱制、坊市制、夜禁制叠加的滋味,不知道你还会不会一厢情愿地想象大唐朝的“自由与开放”?

编辑: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