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关注官方微信
手机版
华夏小康网  >  历史 > 正文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民国时期人们如何写好一个“征婚启事”?

关于“征友大会”的话题,常年热度在前十。不用说,找一个合心合意的人,实在是件很难的事。

嗯,也许是没有适合你的那个人。

或者,你需要习得一门技能,那就是如何写好一个“征婚启事”。

其实,民国时大家就自由自在地开始在各种报刊上挂出自己的“征友贴”了。这其中包括很多我们今天熟知的大人物。

这趟“学习之旅”不妨先从他们开始吧~

“夫妇不相合,可离婚”

提到征婚启事,就不得不提蔡元培,这位把“男女平权”的理念践行在自己婚姻生活中的北大校长。

1899年,蔡元培的妻子王昭去世。当时蔡元培年仅33岁,又在江浙一带小有名气,来家里提亲的媒婆踏破了门槛。他不胜其扰,挥毫写下一张征婚启事贴在书房的墙壁上,提出五个条件:

(一)女子须不缠足者;(二)须识字者;(三)男子不娶妾;(四)男死后,女可再嫁;(五)夫妇不相合,可离婚。

“不缠足”“女可再嫁”“离婚”等字眼对时人的观念是非常具有挑战性的,五个观念一出,媒人们便退避三舍了。幸而后来蔡元培经人介绍认识了精通书画,不缠足的黄世振女士,这才成就了一段美好姻缘。而在婚礼上用“男女平权”的演说代替闹洞房,则又是这名著名教育家的另一创举了。

“世界上最文明之求婚广告”

蔡元培较早地写出征婚启事,但只是贴在自家书房,小范围传播。近代中国第一则刊登在报刊上的征婚广告,则来自一名署名“南清志士”的勇者,他不仅做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还提出众多非常时兴的要求:“天足”“自愿出嫁”“有完全自主权”等,可以说十分具有时代色彩与进步意义了。

今有南清志士某君北来游学,此君尚未娶妇,意欲访求天下有志女子聘定为室,其主义如下:

一是天足;二是通晓中西门径;三是聘娶仪节悉照文明通例,尽除中国旧有之陋俗,如有能合以上诸格及自愿出嫁,又有完全自主权者,毋论满汉新旧贫富贵贱长幼妍媸均可。

之后该征婚者又在上海《中外日报》上刊登同一则广告,并且加了一个醒目的标题《世界最文明之求婚广告》,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我们无法确定这位南清志士最终是否寻找到自己理想的人生伴侣,但这一行为无疑开启了在报纸上刊登征婚广告的时尚。

“两湖人最佳,安徽人次之”

首个征婚广告登报的名人是学者章太炎。1912年底,44岁的学者章太炎丧偶,当众人问及他的续偶条件时,他率真地谈道:

人之娶妻当饭吃,我之娶妻当药用。两湖人甚佳,安徽人次之,最不适合者为北方女子。广东女子言语不通,如外国人,那是最不敢当的。

之后章太炎在北京《顺天时报》上登载自己的征婚广告:

一须文理通顺,能作短篇;二须大家闺秀;三须有服从性质,不染习气。

章太炎此举,影响不可谓不大,在文化界引起轩然大波。所幸后来得经蔡元培介绍,章太炎与汤国黎结为夫妻,并于1913年6月6日在上海举办了民国初年最早的“新式婚礼婚宴”,这一段姻缘后来传为佳话。

完美主义者的征婚广告

1931年7月6日,上海《民国日报》刊登了一则男子的征婚启事,提出对女子的十项要求:

我所希望于女子者,约有十项:一、要有清洁的嗜好和能力;二、要有概括的眼光和学识;三、要有缜密而周到的心思;四、要有充量而素养的情感;五、要有治家的兴趣和能力;六、不要眼光势利;七、不要自我太强;八、不要太无意见;九、不要见人羞怯;十、不要态度虚浮。

巧的是,也正是这一天,《民国日报》也刊登了一则女子的征婚启事:

一、面貌俊秀,中等身材,望之若庄严,亲之甚和蔼。二、学不在博而在有专长。三、高尚的人格。四、丰姿潇洒,身体壮健,精神饱满,服饰洁朴。五、对于女子情爱,专而不滥,诚而不欺。六、经济有相当的独立。七、没有烟酒等不良的嗜好。八、有创造的思想,和保守的能力。

这对男女的择偶标准对于品德、学养、志趣方面的要求不可谓不高。对比当下我们的择偶标准,貌似也是十分完美的理想型了,不知这两名高标准严要求的男女是否私下联系过,成为对方心中的好配偶呢?

“逾期失效,勿失良机”

比起之前那些简洁的征婚启事来,这则发表在《民航空运局半月刊》上的征婚广告就显得絮叨得多,也有趣得多了。

每一个人都知道,我是素来反对结婚的,但自从搬到广州来后,我便改变初衷,急于准备结婚了。但是现在,我几乎成为一个牺牲者,长期以来,对于这个问题,总是一筹莫展,茫无头绪,说起来好不伤心也!

一个还没结婚的人,无论到酒吧里去,或是回到家里吃晚饭,都是你自己一个人,没有什么两样。每一件东西,每一件事情,都这样平静无波,生活中没有一点可资笑罐的材料。

但若你是结了婚呢,情形就两样了,那就会有一些事情来麻烦你,于是你将会觉得,第二天早上还是乐于出外去办公。而且,你也就不愿多往酒吧间跑了,因为这时候你会顾虑到恐怕花钱太多,又会想到家里有一个时装杂志的人儿在等着你呢!

而且,我还喜欢参加结婚典礼。不但有充分的酒给你喝,还很快乐,甚至觉得广州也很不错。我以为婚礼中的音乐,应该改奏一下。我提议新郎进入礼堂时,应该当作给他最后一个警告的奏(《从不会太晚》)这支曲子。新娘进入礼堂时,用来代替那(《请不要说不,要说也许》)的老调子的,应该是(《这是完结的开始》)。等新娘步出礼堂时,则应该演奏(《你不知有多少苦头要吃呢》)!

最后,我将再申明一句,诸事皆已准备安当,只需要一个没有结过婚的未婚妻了!因此,特为此郑重声明:我将给每一个未婚的小姐们一个机会,有意者请在指定日期到教育路十三号新闻组办公室来登记。

小姐们请注意,本月十五日起到十九日止,是登记日期,逾期失效,请勿失良机!

真诚祝愿半个世纪以前这名有趣的男子遇见同样有趣的女子。

“登告白以求凰”

1928年,《大公报》上还刊登了这样一则征婚广告,刊登者虽是风尘女子,但其字里行间透露出的才情,可以说是征婚广告中的上品了。

香港水坑口东乐园一楼妓女黄雪花,二十一岁,籍隶琼州,雪肤花貌,颇通词翰,亦其中之翘楚也。途以情厌烟花,蓄愿从良……

自维陋质,少堕烟花。柳絮萍轻,长途浪逐。茫茫恨海,谁是知音?黯黯情天,未逢侠士。孽缘已满,夙债堪偿。无奈未遇知音,难奏求凤之曲。每念红粉飘零之苦,同抱天涯落拓之悲。好景无多,名花易谢。雅不欲托报章而择配,登告白以求凰。翻考红粉颜羞,难免文人讥讽,奈何东皇力薄,可恨护花无方。

章台作客,大半征逐风尘。惜玉怜香,花丛稀见。叹年华之逝水,付风恨以何如。若蒙君子如司马之多情,小妹具文君之慧眼,不弃花丛贱质,请速惠临。

“愿得体魄健全之男子”

当然,民国时的征婚广告中也存在欺骗现象。1920年代末,征婚广告已经成为《申报》上不可缺少的栏目。随着征婚广告的普及,有人就将以征婚广告为名进行了一次很巧妙的商业营销:

窃凤珠生自阀阅之家,幼乘椿萱之教,璇闺待字,玉镜虚悬。

愿得体魄健全精神活泼之男子,以与之偶。兹定于阳历八月十三日为长距离赛跑之举。如能健足跑得第一者,凤珠愿与结为优俪。

但有三事为约:(一)须未有配偶者;(二)须为大学校学生;(三)须年在二十五岁以下者。凤珠为父母所钟爱,得分有查赠五十万元。如有素讲体育之少年愿来与赛者,请向北海路念号报名可也。

这则广告登载在《申报》头版上,附有一张美女的照片。次日又在头版上登载《宣景琳为康凤珠求婚启事之启事》,道出内幕。

原来,康凤珠是电影女星宣景琳。这则广告是对影片《富人之女》的宣传。《富人之女》的女主角康凤珠是富家的女公子,一日她与朋友一同观看运动会。赛跑中学生沈超然得了第一名,风珠要求友人把沈超然介绍给她。友人出了个主意,登报征婚,谁能赛跑中得第一名,即嫁给谁,嫁妆50万。

“征求李清照与赵明诚式终身伴侣”

如果说以上案例仅仅进行了为期一天的欺骗,且用作商业营销,没有造成实质性伤害的话,那么接下来这一次征婚广告就带有浓重的欺骗和侵权性质了。

抗战期间,上海某报曾刊登一则征婚启事:

名门闺媛某,双十年华,容貌秀丽,系某大学文学系学士,酷爱写作,现征求李清照与赵明诚式的终身伴侣;凡饱学而有文才愿意应征者,需将亲笔撰写的情书一封寄到某某号邮政信箱,该女士将延聘名家,评选情文并茂佳文作者一名,约期面晤。

启事刊出后,应征稿如雪片般寄来,有的还来自当时颇有名气的作家。然而时过数月,竟如石沉大海,无一人得到回音。

半年之后,某书局出版《当代情书大全》,销路极畅,供不应求。事后知情者透露,前述所谓的某“名媛”征婚,乃某书局老板设下的圈套,借此诱使文人上当,骗取绝佳情书。

书局老板不必支付分文稿酬,财源滚滚来,而应征者依然蒙在鼓里。

文字丨整理自网络

图片| 整理自相关书籍、网络

编辑: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