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关注官方微信
手机版
华夏小康网  >  汽车 > 正文

网约车漏洞不断,交通部发文加强信息监管

明明在APP上预约了一辆白色的某品牌网约车,但来接的却是另外一辆车,这是日前记者在北京打车时遇到的一个情况,而司机也许会告知你这样的原因:“那辆车赶巧送去维修了,临时换成这辆车。”

这并不是个例,乱象也不止一种。虽然在2016年7月,交通运输部、工信部等7部委联合出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首次明确了网约车合法地位,并对运营平台、驾驶员、车辆的准入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对网约车行业的有序、规范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根据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的相关调研和深入走访发现,“办法”颁布一年多以来,很多网约车辆未能三证齐全上路;网约车平台公司与各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数据接入存在数据重复接入、传输不及时、数据质量差等突出问题,这些违规现象,影响了行业健康发展。

加强网约车信息监管已经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今年的两会代表也就此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而交通部办公厅也在近日印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对网约车交互信息加强监管。

要求及时传输更新信息数据

如何落实监管?数据的及时接入是关键。李书福表示,从交通运输部到各地方交通管理部门,反映监管最大的难题是数据接入未落实。而掌握平台车辆运行数据是监管和执法中最重要的一环,不掌握数据或数据滞后造假,不仅导致线下执法难度加大,且难以及时发现违法行为,更难确定证据,导致监管“落空”。没有真实、实时的网约车平台数据,直接导致监管查无实据。

《通知》明确提出, 各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通过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及时录入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驾驶员相关许可信息;将运政信息系统与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对接,实时传输更新相关许可信息。

网约车平台公司在取得相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后,应自次日零时起向部级平台传输相关基础静态信息以及订单信息、经营信息、定位信息、服务质量信息等运营数据。

《通知》第七条称,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加强对数据信息的规范化管理,所传输的网约车运营服务相关数据,应直接接入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不得通过第三方平台或系统直接传输。

\

对传输质量做出具体明确要求

《通知》还对传输质量提出了具体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应保证传输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及时性、真实性等,确保数据传输质量。其中对数据完整性的要求是:网约车平台公司传输的数据应符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总体技术要求(暂行)》相关要求,确保其基础静态信息、订单信息、经营信息、定位信息、服务质量信息等相关数据字段内容齐全完整,不遗漏信息及字段。

对数据规范性的要求是:网约车平台公司传输的数据字段内容在元素名称、字段名称、数据类型、字段长度、取值范围、数据精度、编码规则等应符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总体技术要求(暂行)》相关要求。

对数据及时性的要求是:网约车平台公司基础静态信息变更的,应于变更后24小时内将信息传输至部级平台;订单信息、经营信息、服务质量信息等应实时传输,延迟不得超过300秒;定位信息实时传输延迟不得超过60秒。

对数据真实性的要求是:网约车平台公司传输的数据内容应真实有效,基础静态信息、订单信息、经营信息、定位信息、服务质量信息间应当相互关联,相互关联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应正确、真实和完整。

 

信息传输结果谁来测评?信息是否公开,《通知》对此也做了明确规定,要求部级平台对网约车平台公司数据传输质量情况定期开展测评,测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完整性、规范性、及时性、真实性等方面。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数据传输质量测评指标及计算方式见附件,具体测评指标和计算方法将根据行业发展情况予以更新。

数据传输质量测评工作分为月度、年度测评,月度、年度测评周期为每自然月、自然年。

网约车平台公司数据传输质量测评结果由部级平台定期向社会进行公布,年度测评结果纳入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内容。

全国人大代表樊芸认为,网约车不是法外之地,任何资本或技术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她建议,全国人大应牵头组织力量,由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七部委共同参与,对各地落实网约车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把检查结果向公众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李书福在建议中也提出,政府部门明确数据上报时间,通过分析数据后,对数据质量评级,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上交数据的质量情况,这既是向社会公示企业诚信的途径,也是通过“诚信”评比倒逼“资本”的力量约束网约车平台公司行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