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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财政“三举措”支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一是压实责任,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落实财政责任分工,明确主管、分管和经办责任人,协同卫计部门加强对县级公立医院补偿资金和财务收支的监管、分析,指导公立医院实施全成本核算和精细化管理,确保财政资金投入到位、监管到位。
 
  二是分类补偿,建立合理投入机制。按照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解决一部分,财政补助一部分,医院加强管理自身消化一部分的方式,补偿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的合理收入,彻底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三是强化考核,确保资金高效使用。将财政补助与医院收支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切实提高资金利用率。2017年累计安排县级资金 452万元,对县级公立医院实施价格调整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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