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正风反腐整治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典型案例。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5 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西洞庭管理区区乡公路管理处原主任郭跃明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08年2月至2015年2月,郭跃明先后收受他人礼品礼金共计1.42万元。此外,郭跃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郭跃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全额收缴。
二、鼎城区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林平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07年11月至2017年5月,李林平多次收受他人礼金21.8万元。李林平受到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违纪款全额收缴。
三、桃源县教师进修学校违规公款购酒问题。2016年6月至2016年12月,桃源县教师进修学校违规公款购酒4.5万元用于一般公务接待,该校党总支副书记、校长邹波武负直接责任。邹波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全额收缴。
四、澧县火连坡镇古城岗村原党总支书记胡中泉、镇财政所干部蔡剑违规赈酒问题。2017 年11月25日,胡中泉、蔡剑(系胡中泉女婿)违规在自家操办胡中泉60岁生日、蔡剑36岁生日,收受亲戚以外来客礼金8900元。胡中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除党总支书记职务;蔡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受礼金全部退还。
五、临澧县四新岗镇斋阳桥村村委会主任杨孟清违规赈酒问题。2017年11月18日晚至19日上午,杨孟清在自己家中为外孙周岁生日赈酒,收受亲戚以外礼金1500元。杨孟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金额全部退还。
市纪委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5起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元旦、春节期间,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公款吃喝、违规赈酒等问题易发多发,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抓严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在重要指示中提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个方面的具体表现,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对责任落实不力和仍不收敛、不收手的,要从重从严查处,进一步巩固作风建设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