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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涨钱了!2018年第一波福利,三门这项民生待遇上调!

 
  三门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
 
  上涨啦!
 
  根据省市要求及《三门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衔接并轨工作实施办法》(三政发〔2014〕80号)规定,经十六届县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适当调整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金标准。
 
  ↓↓↓
 
  1.调整对象
 
  按原《三门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三政发〔2003〕41号)参保,未衔接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人员。
 
  2.调整标准
 
  享受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中,
 
  ➤一档的人员,由每月711月调整为每月747元;
 
  ➤二档的人员,由每月571元调整为600元;
 
  ➤三档的人员,由每月423元调整为445元。
 
  3.调整时间
 
  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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