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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两次整形后变得更难看,再去找医院发现已成废墟

  (原标题:女子两次整形后变得更难看,再去找医院发现已成废墟)
 
  柳州晚报微信公众号消息,如今不少人都喜欢去整容,但是整容也是有风险的哦——,你是不是那个“幸运儿”呢?
  融水苗族自治县的潘女士本想做个微整形让自己的容貌变得更美,却不料经历了两次手术,花费了近万元手术费后,效果却是如此地让人失望。
 
  如今十分懊悔……
 
  一直希望自己面部能更完美的潘女士,去年在柳州市区一家民营医院进行整形手术。
 
  去年5月22日她到该院刷卡花费7000元,进行了第一次自体脂肪填充苹果肌、泪沟手术,手术时长约1小时。
 
  第一次手术后,潘女士觉得脸上并没有什么改观。医生告知其术后需要一段时间进行恢复,如果3个月后仍觉得不满意,可以再到医院,第二次手术只收取2500元。于是,同年10月13日,潘女士再次来到该院,花费2500元再次进行自体脂肪填充苹果肌、泪沟手术。
 
  “我感觉整了还不如不整,现在我的泪沟那部分很肿,比以前不填充的时候还要难看!说填充了苹果肌,可一点效果都没有!”看到自己整形过后的面容,潘女士追悔不已。
 
  她抱着一线希望去找医院讨个说法,但却在今年1月份看到医院早已不存在,现场只剩一堆废墟。无奈之下,潘女士只能走上维权之路。
 
  令记者惊讶的是,整个整形过程,潘女士称并没有相关书面、录音资料作为证据,连手术同意书等与做手术相关的书面材料,她也表示从未见过;就连给她做手术的医生叫什么名字、是否具备手术资格等,她也称不清楚,只知道是一名姓廖的男医生。“当时术前只是给我验了血,没有做其他更详细的检查,也没有签什么同意书,直接刷完卡就上手术台进行局部麻醉做手术了。刷卡银行会有记录的,那个能作为证据吗?”
 
  潘女士一边回想当时的情况,一边懊悔,她表示自己的确在做手术这件事上欠缺考虑。“第二次手术更简单,连验血这项检查都没有。”潘女士说,第二次手术完成后,本应在术后一周回医院拆除腿上的抽脂伤口的线,医生却告诉她医院要放假,让她自己去其他医院门诊拆。
 
  本月16日,记者联系到该医院负责人吴先生。对方称医院目前已经拆除,相关医护人员也已经遣散,没办法再做手术。他表示不了解当时手术的具体情况,而潘女士不是医疗美容方面的专业人士,因此不能因其个人不满意手术效果就判定说手术没有效果,所以医院也不可能退还之前的手术费用。有什么要解决的问题,也只有等医院重建后再说。
 
  针对潘女士这种情况,
 
  真的无计可施了吗?
 
  对于广大爱美人士而言,
 
  要做医疗美容类手术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对此,记者采访了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黄华律师。黄华律师介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因此,开办医院必须取得卫生行政机关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只要该证还有效,就算医院的营业场所拆除了,承担责任的主体还存在。至于没有相应的证据进行维权,难度肯定很大,但并非没有希望。潘女士可到卫生行政机关投诉,并了解该医院的相关信息。获得该医院的相关信息后,还可向法院起诉。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如今有许多爱美人士想做美容整形手术,却对医疗美容的相关知识了解甚少。对于有美容整形需求的人群,建议一定要选择有相应资质且正规的医院或机构进行。不要盲目轻信广告,对广告应保持理性的判断。
 
  原标题:融水一女子两次整形后变得更难看,再去找医院发现已成废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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