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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为购房者撑腰:开发商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

从2月6日起,广州的开发商若阻止、拒绝买家公积金贷款,将被广州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一万元的罚款。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广州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市公积金中心将会公开曝光,同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依法严肃处理。

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将受罚

2月6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心联合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示,对限制、阻挠、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中介机构,由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一万元的罚款。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在申请报告中须承诺不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在楼盘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有关书面承诺,明确告知购房人有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权利。

“其实,这次的政策并不只是为了重申,它是为了确保缴存人的权益。”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表示,目前广州有些一手楼盘对公积金贷款的折扣有些差异化,比如公积金贷款的折扣少一点,或者没有折扣,甚至拒绝公积金贷款,而《通知》是提醒缴存人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据介绍,如果职工在购房过程中遇到被拒绝使用公积金贷款等情况时,可以通过12345政府热线、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等渠道投诉举报。

“正常情况下审批只需两三天”

《通知》还要求,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机构进一步优化贷款业务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

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市公积金中心应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其中市公积金中心资格审批3个工作日,放款审批3个工作日,放款1个工作日)。

"关于审批时间其实以前也都是7个工作日,正常情况下实际审批时间只需两三天”。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告诉南都记者,由于放款的前提下需要办理过户抵押等等,需要买卖双方去办理,实际上做不到从申请贷款到放款连续7个工作日内完成,“我们只是确保控制在公积金中心的环节,7个工作日全部做完,缴存人自己的时间我们无法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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