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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小伙两次性侵自己的姐姐 法院判入狱3年6个月

据青年时报报道,19岁女孩小寒(化名)在2017年暑假期间从重庆来到慈溪和父母居住在一起,岂料期间遭到自己的弟弟小光(化名)强行侵犯,近日慈溪法院判决,小光因犯强制猥亵罪以及强奸罪,依法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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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小寒这个家庭的情况比较复杂,她的母亲和小光的父亲其实都是离异重组家庭,所以这对姐弟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而且两人的父母只是住在一起没有正式领结婚证,但实际上已经是一家人了,不过平时小寒在重庆上大学,而小光很早就辍学在慈溪某工厂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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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7年放了暑假之后,小寒来到母亲身边找了一份兼职工作,平日里就和母亲还有小光父子住在一个屋檐下,虽然是姐弟但是两个人其实交集不多更谈不上姐弟感情深,在7月18日的这一天,小寒的母亲和小光的父亲全都出门工作,原本小光也是应该去工厂上班,当天在家的就只有休息的小寒,岂料小光回到家强行侵犯了姐姐小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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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生之后小寒选择报警,这时候家人和警方才知道,原来这不是小光第一次猥亵小寒,在2016年的寒假时,小光就曾猥亵过姐姐,只不过当时门外有人小光害怕惊动了大家,这才给了小寒逃离的机会,当时小寒想到自己的母亲和小光的父亲感情好,为了母亲的幸福所以她就谁也没告诉更没有报警,可是没有想到的是最后竟然害苦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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