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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考核结果优秀地区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16〕82号)要求,按《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81号)、《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国科资函〔2017〕67号)的有关规定,科技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2017年各地方实施专项资金情况组织开展绩效考核。
 
  通过审阅绩效报告、开展实地抽查、组织满意度问卷调查和召开专家评价会等环节,经专家组综合评价,北京、江苏、深圳、河北、江西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
 
  现将优秀地区予以公示,公示期2月5日-9日。对公示地区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书面形式向科技部反映。
 
  联系方式:
 
  科技部资源配置与管理司 电话58881696 传真58881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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