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是清源山水胜,日勤车马访烟萝。”清源山位于福建东南部、晋江下游东北岸,与泉州市区三面接壤,海拔615米,总面积62平方公里,因36洞天、18胜景闻名于世,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亦是中国自然与文化双遗产地。区内生物多样性丰富,森林群落有5种植被类型及淡水草本沼泽湿地,被誉为泉州的“城市绿肺”,是泉州重要的生态屏障。
近日,泉州中院等16个单位齐聚清源山风景名胜区,共同举办“万物共生和美永续——泉州市从山顶到海洋生态环保系列宣传之青山篇”主题活动暨清源山风景名胜区生态协作保护机制启动仪式。
凝聚合力协作保护
此次活动的重中之重是《清源山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协作保护框架协议》的签署。为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合力,维护清源山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泉州中院牵头,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清源山管委会签署协作保护框架协议,着力构建全方位、深层次、强互补、多形式的生态保护协作机制。
依法保护机制。依法严惩非法占地经营,盗伐、滥伐林木,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狩猎,污染环境等破坏清源山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推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法院、检察院对重大敏感案件可指导主管部门收集和固定证据,视情运用诉前、诉中禁令等保全措施及先予执行程序,防止损害扩大。
生态修复机制。协同落实生态修复方案的制定实施、考核监督、评估验收工作。探索适用林业碳汇、减量性生态修复、技改抵扣、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司法赔偿机制。
双向预警机制。法检对发现的监管盲区、执法短板等问题可以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履职。主管部门对重大案事件及时通报公检法,以便做好侦查、审查、审理准备工作。
问题磋商机制。不定期召集协调会,就非法占地经营、生态旅游开发、生物多样性修复等问题共商对策。可协调法院提前指派生态技术调查官,协助查明案件事实、确定生态损害金额、评估修复方案科学性等。
信息共享机制。共享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最新政策、先进经验、研究成果等,及时通报相关案件进展及行政决定、司法裁决情况,打造信息共享示范平台。
巡护督导机制。建立联合巡护制度,共享执法装备和技术资源,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巡护督导活动。
普法宣教机制。整合宣传资源,在区域内统一时间、统一主题、统一步骤开展环保普法宣传活动,凝聚保护生态环境资源共识,形成良好氛围。
公众参与 共护青山
为增强公众参与感,此次活动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生态玩家”,共赴青山之约,解锁生物多样性的奥秘。
泉州师院植物学教授带队导览,带领大家认识清源山珍稀植物。生态玩家们捡拾清源山花瓣、落叶,在环保布袋上拓印图案,创作独一无二的“自然印记”布袋。
在志愿者指导下,大家用显微镜观察植物切片,发现微观植物下的生命奇迹。
捐赠闲置书籍兑换绿植,一卷书香换绿意绵长,让书与树实现资源循环。
发起生态徒步挑战,徒步过程中现学现用,用小程序识别清源山植物并拍照打卡,现场还发放可降解垃圾袋,确保“徒步不留痕”!
此外,现场还设有生态法治护航站,泉州中院、丰泽法院印制了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警示案例,警醒大家提升环保责任感。
(泉州中院黄金菊、庄巧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