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据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显示,《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正式公布,非本市户籍家庭同时符合居住证持证和积分、住房、婚姻、缴纳社会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收入和财产等六个条件的,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决定》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
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购房者和政府共同拥有房子产权,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并限制使用范围和处分权利。
对比以前的政策,此次政策明确将增加一条内容,即非本市户籍家庭同时符合居住证持证和积分、住房、婚姻、缴纳社会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收入和财产等条件的,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这对于外来人口申请共有产权住房有明显积极作用。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上海此次政策是模仿了北京的做法。北京之前规定了符合限购条件且无房的外来人口,也是可以申请共有产权住房的。所以这也释放了一点内容,即共有产权住房实际上也出现了所谓“松绑限购”的内容,即实现了本地人和外地人相同的购房权利,这对于全国市场有积极的启发意义。预计随着2020年全国共有产权住房建设的推进,后续申购方面的政策会放松,真正将共有产权住房推向市场,进一步体现了住房小康的政策目标和导向。(文|AI财经社 李逗 编|严冬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