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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推出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20条

信息时报讯(记者 吴瑕)2月6日,广东省政府正式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稳定运行的若干政策措施》,从进一步加大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力度、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减轻企业经营负担、加大财政金融支持、优化政府服务等关键环节,提出了5方面共20项政策措施,全力支持和推动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复工复产。

复工复产

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口罩等防控物资购置问题

针对疫情带来的员工返程难、防疫难、物资保障难、招工难等问题,《政策措施》提出,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指派专人指导企业完成复工复产准备工作,确保企业在疫情防控达标前提下复工复产。细化复工复产保障方案,一企一策帮助企业协调解决职工返岗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返岗,以及口罩、防护服、消毒用品、测温仪等防控物资购置问题。

《政策措施》还强调,支持企业做好职工健康管理。鼓励大型企业设立集中隔离点。鼓励各类省级以上开发区(高新区、经开区、工业园区)由管委会统一设立集中隔离点。对不具备自行设置集中隔离条件的中小企业,由当地政府集中安排。

降低成本

社保缴费可延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补缴

针对企业短期内营收锐减、资金短缺,难以覆盖正常用工刚性支出的矛盾,《政策措施》提出,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允许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补缴;补办补缴社保费用免收滞纳金,相关待遇正常享受,不影响参保个人权益记录。

鼓励受疫情影响企业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

与此同时,广东将对职工因疫情接受治疗或被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企业所支付的工资待遇,按照不超过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50%补贴企业,所需资金在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中列支。

进一步减负

疫情防控期间准许企业延期申报纳税

针对企业普遍反映的租金、税费和违约风险等问题,《政策措施》提出,疫情防控期间准许企业延期申报纳税。对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企业,依法延长不超过三个月的税款缴纳期限。对纳税确有困难的企业,依法合理予以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同时,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不能正常经营的民营承租企业免收第一个月租金,减半收取第二、三个月租金;鼓励其他物业持有人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免租金。免租金两个月以上的企业,按免租金月份数给予房产税困难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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