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大决策部署,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晋中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5月27日,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晋中市召开动员会。督察组组长杨波就做好督察工作进行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王成作动员讲话,市委副书记尹乃明主持会议。
杨波指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是加快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和重大制度安排。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环境质量改善这一核心,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强化全省环境保护顶层设计。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环境保护督察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依法依规,加快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敢于动真碰硬,提升督察实效,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部门履责、失职追责”,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督促各级党委、政府自觉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省委书记骆惠宁在5月15日第十一届省委21次常委会上强调,要抓督导问政,坚持督政督企并举,年内实现省级环保督察对各市全覆盖,并形成持续强力抓生态环保的工作机制。此次督察,组长人选由省委组织部提名,省委常委会通过。这在我省环保督察工作开展以来是第一次,反映了省委、省政府推动环保工作的决心和力度。
杨波强调,此次进驻晋中,是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部署的重要一站,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督察过程中将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盯住中央和省里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重点督办人民群众反映的身边环境问题的立行立改情况;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重点了解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等情况。晋中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践行新发展理念,确保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王成表示,在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对我省环保督察即将结束之际,省委、省政府立即部署省级督察,并对晋中开展环保督察,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贯彻中央精神、抓好环保工作的坚强决心,充分体现了对晋中工作特别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于晋中市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绿色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这次环保督察作为对晋中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再次全面检验,作为推动晋中市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的又一重要机遇,按照要求认真研究部署,迅速成立了配合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晋中市将以此次环保督察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攻坚克难、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全面提高环保工作水平。
王成强调,全市上下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省委、省政府开展环保督察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自觉主动接受督察组的检查,借助环保督察契机,倒逼晋中市转型发展,把生态文明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要压紧压实环保责任,坚持党政领导共同抓、“一把手”亲自抓、班子成员主动抓,强化逐级领导责任,主动履职尽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持续加大问题整改力度,将此次督察与晋中市改善环境质量“三大战役”、“十大工程”相结合,与“拆违治乱提质”城乡环境大整治攻坚行动相结合,全力抓好整改,积极办理交办案件,妥善处理群众反映问题。要认真做好配合保障工作,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督察组各项要求,提供细致、周到的后勤保障,客观真实地汇报情况、提供资料、反映问题、剖析原因,对重大环境问题建账督办,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干部严肃追责问责,为督察组顺利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根据安排,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第三督察组进驻时间约一个月左右。督察进驻期间(2017年5月28日—6月27日)设立专门电话(0354-2088696)、专门邮政信箱(晋中市0526号信箱),受理来电来信举报。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早8:00—晚20:00。根据工作职责,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被督察地区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