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景某如实供述了杀死妻子的犯罪事实。
专案组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景某(男,1990年3月4日生,初中文化,清涧县人,铲车司机)与妻子刘某(女,1994年2月4日生,死亡时怀孕8个月)于2015年12月经人介绍认识,2016年农历五月初五结婚。2017年初,景某认识了清涧籍女子雒某某并发展成婚外情人关系。
自2017年5月以来,景某多次向妻子提出离婚,遭到家人反对。为了达到离婚目的,在微信聊天中,景某多次要求怀孕的妻子打掉孩子并离婚,遭到拒绝。此后,景某心生歹念,注册昵称为“淡忘回忆”、名字为“张卓”的微信号,加妻子微信聊天,给妻子制造虚假情人。2017年11月20日,景某找来自己一男性朋友以妻子情人的名义到家中闹事,景某借机在家中大发雷霆,最终还闹到派出所,报假案以栽赃妻子。
2017年12月11日,景某开车到榆林岳父家。感到自己提出的离婚要求无法得逞,他于12月13日凌晨3时许,拔开岳父家天然气管道接口,图谋制造天然气中毒事件谋害妻子,被岳父发现后及时关闭,避免了一起天然气中毒、爆炸事件。当日下午5时许,景某开车带妻子在210国道清涧县石咀驿某路边停车,借口妻子有外遇和其吵架,捂住她的口鼻,致其当场窒息死亡。
为了掩盖自己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景某驾驶车辆到清涧县石咀驿镇九里山210国道454km+200米处,将车开入西侧排水沟,伪造交通事故现场。
目前,景某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已被批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