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会同外交部、财政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起草《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表示,侵占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土地、设施,破坏、污损境外烈士纪念设施,在保护范围内从事与纪念活动无关的活动的,驻外使领馆应敦促境外烈士纪念设施管理机构或人员及时制止。情节严重、造成损害后果的,驻外使领馆应通过外交途径向所在国政府提交涉,敦促其依法严肃处理。
征求意见稿指出,本办法所称境外烈士纪念设施,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为纪念中国烈士修建的烈士陵园、纪念堂馆、纪念碑亭、纪念塔祠、纪念塑像、烈士骨灰堂、烈士墓等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