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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诏安法院:护航“三资”清理 助力乡村振兴

为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妥善处理农业承包合同矛盾纠纷,推动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整治,近日,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李海宝带领民事审判庭庭长潘小春、副庭长沈绮峰、张玲玲等一行,前往诏安县霞葛镇综治中心,与该县霞葛镇政法委员等相关人员及部分村干部开展座谈。

座谈中,霞葛镇政法委员详细介绍了当地涉“三资”清理工作的具体情况。李海宝结合霞葛镇实际情况,着重就霞葛镇“三资”清理工作中的法律问题进行讲解;潘小春针对村干部提出的问题,从法律专业角度提供了建议,一方面希望防止“三资”流失和被侵占,保障集体利益;另一方面也尽可能保障村民承包合同利益,实现村委会与村民的双赢。

下一步,诏安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发现“三资”清理中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协调村委会研判化解,做实指导基层组织调解的职能,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诏安法院 沈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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