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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包银”抵押有陷阱?福建罗源检察以案释法守护“你的钱袋子”

近日,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检察院对一桩新型金融诈骗案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廖某以“金包银”首饰当真金,打着质押托管的幌子,坑骗了三位被害人钱财,共计6.6万。

据悉,廖某通过微信购买了“金包银”首饰。随后,他在抖音上联系到从事黄金回收业务的陈某,凭借“足金抵押”“专业检测”的保证书,诱骗陈某签订质押保管协议,骗得1万元。为降低陈某的戒心,廖某还在前期如约支付了保管费。首骗成功后,廖某将单笔诈骗金额提升至3 到5万元,支付周期缩短至 15 至 30 天,利用陈某贪图“保管费”的心理,持续实施诈骗。除陈某外,廖某还用同样的手段骗取了尤某和林某的财物。短短7个月内,廖某非法获利 6.6 万余元。

在前期按月支付了几次保管费用后,廖某突然中止履约并失联。基于质押融资项目协议中的“保管费逾期未付自动触发物权转移”条款,陈某、尤某认为已依约取得标的物权属,直至在二次转卖环节剪开质押物后发现内部为银质结构,该“金包银”诈骗行径遂被揭露。被害人陈某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日前,罗源县检察院以诈骗罪对被告人廖某提起公诉。最终,罗源县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廖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5万元。

面对任何资产处置都应秉持理性认知,清醒认识"收益必伴风险"的客观规律,摒弃“零风险高获利”的侥幸心理。无论黄金质押还是虚拟交易,交易前须主动核实交易物的真实性,对违背市场规律的说辞保持警觉,要用审慎判断战胜投机冲动,方能在守住法律底线的同时实现资产安全处置,一但发现被骗立即报警,越早行动越能追回损失。(罗源县检察院 董龙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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