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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愈你的TVB情结-法律人必看的大片

相信很多剧迷们都有TVB情结,从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上海滩》《射雕英雄传》《天地男儿》《笑傲江湖》,再到世纪交替之际的《创世纪》《寻秦记》,最后到近十年的《溏心风暴》《宫心计》,TVB塑造了无数的荧幕经典,每一部都是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可以说,TVB剧集伴随了整整几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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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即香港电视广播有限公司(又称无线电视),1967年11月19日正式启播,是全港首家商营无线电视台。无线电视总部设于香港,每日全天候24小时为全香港超过700万观众提供娱乐及新闻频道,无线电视亦经营国际业务发行及分销无线电视的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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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剧集梳理-

对于TVB剧集的种类,其官方网站有一个初步的分类——喜剧、商战、宫廷、法理、行业、武打、剧情、传记、伦理、情感、奇幻、悬疑、励志、刑侦、历史等,但其中也有重合之处。本书定为“侦查学”视野下的TVB剧集研究,主要是从刑侦剧角度进行的——当然,少数其他剧集中也可能包含有“侦查学”方面的知识。此外,部分与“刑侦”有关的剧集被归为“法理”(如《法网狙击》),有的则被归为悬疑(如《读心神探》)等。

既然研究“刑侦剧”,我们应该首先界定其含义。狭义的刑侦剧,顾名思义,仅仅是与“刑事侦查”相关的电视剧。在香港,包括警察部门、廉政公署在内的机构都有刑事侦查权。但是,如果将刑侦剧作广义解释,那么凡是涉及“调查”类型的电视剧都能被归为刑侦剧。而这实际上与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传统有关,典型表现在私人侦探等主体上。在包括香港在内的英美法系地区,私人侦探能够被称为广义的“侦查主体”,因为有权对案件进行调查(也许称为“调查主体”更为贴切)。为了将这些主体包括进去,我们姑且将这些剧集(如《囧探查过界》)也称为刑侦剧,再进一步延伸,当然也包括律师这一职业进行调查的剧集(如《怒火街头》系列)。

故,将所有剧集统一起来再根据上述广义的刑侦剧定义,本书考察的对象至少包括以下剧集(以时间为顺序,截至2017年11月30日):

《心理追凶》(Mind Hunter,2017);

《使徒行者》系列(Line Walker,两部,2017、2014);

《铁马战车》(Speed of Life,2016);

《廉政行动》系列(ICPC Investigators,截至2016年共10部,2016、2014、2011、2009、2007、2004、1998、1996、1994、1992);

《天眼》(Eye in the Sky,2015);

《八卦神探》(Officer Geomancer,2014);

《叛逃》(ATF,2014);

《神探高伦布》(Bullet Brain,2013);

《法网狙击》(Friendly Fire,2012);

《护花危情》(Witness Insecurity,2012);

《雷霆扫毒》(Highs and Lows,2012);

《怒火街头》系列(Ghetto Justice,两部,2012、2011);

《法证先锋》系列(Forensic Heroes,三部,2011、2008、2006);

《潜行狙击》(Lives of Omission,2011);

《刑警2010》(Gun Metal Grey,2010);

《读心神探》(Every Move You Make,2010);

《谈情说案》(The Mysteries of Love,2010);

《囧探查过界》(Twilight Investigation,2010);

《古灵精探》系列(D.I.E,两部,2009、2008);

《学警》系列(The Academy,三部,2009、2007、2005);

《通天干探》(The Ultimate Crime Fighter,2007);

《刑事情报科》(CIB Files,2006);

《争分夺秒》(Split Second,2004);

《栋笃神探》(To Catch the Uncatchable,2004);

《陀枪师姐》系列(I Armed Reaction,四部,2004、2001、2000、1998);

《洗冤录》系列(Witness To A Prosecution,两部,2003、1999);

《卫斯理》(The“W” Files,2003);

《谈判专家》(Take My Word for It,2002);

《刑事侦缉档案》系列(Detective Investigation Files,四部,1999、1997、1995、1995);

《鉴证实录》系列(Untraceable Evidence,两部,1999、1997);

《反黑先锋》(Anti-Crime Squad,1999);

《保护证人组》(Deadly Protection,1997);

《O记实录》系列(The Criminal Investigator,两部,1996、1995)。

当然,对于这些剧集研究的侧重点不同,有的剧集是重点研究,有的剧集只是作简单评论,目的是让研究显得详略得当。加上时间、篇幅的限制,不可能面面俱到。如果以后有机会,或许会换个视角(非侦查学视角)对其他剧集进行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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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法律题材港剧的魅力-

由香港电视广播有限公司制作的时装法律电视连续剧《法外风云》正在热播,该剧引发了讨论的热潮。这部剧继承了香港法律题材类电视剧一贯的“幽默+专业”之风格,讲述了律政双雄在法庭上一次又一次的斗争。

刚迎来46周岁生日的香港电视广播有限公司善于制作不同类别的剧集,包括历史剧、武侠剧、生活剧等,人们耳熟能详的包括《上海滩》《射雕英雄传》《大时代》,就出自该公司。20世纪八九十年代,对于难以出户的内地人而言,电视剧是了解香港的渠道,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是唯一的渠道。从这一意义上说,港剧无疑成为内地与香港文化交流的平台,这正体现出了港剧的魅力。

而综观数以百计的港剧,最具魅力的还是那些法律题材的剧集。无论是以法官为题材的《壹号皇庭》系列(在不止一部剧集后面加上“系列”以示区别),还是以刑侦为题材的《刑事侦缉档案》系列,都在我们的脑海中留下了深深的印象,而它们也成为永远的经典,百看不厌。在我们深入挖掘这些经典的法律类港剧的过程中,发现其魅力不仅仅体现在剧情的安排、人物的刻画等方面,更多地体现在法律主体设计、制度设计等方面,而对这些内容进行学习和研究成为闲暇生活的一大乐趣及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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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侦查/调查题材剧无疑是电视人最为青睐的剧集之一,这些剧集确实让我们深深地体会了香港的部门设置。单就警察部门而言,其纷繁复杂的机构仅从电视剧的名称上就可窥见一斑:《刑事情报科》《O记实录》《保护证人组》《谈判专家》《飞虎》……从香港警务处的设计来看,其中的刑事及保安处就包括刑事情报科、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而保护证人组则是为执行保护证人计划、在保护证人事项上为警队制定政策的后备部队。机构虽然较多,但比较有条理,如警务处主要由行动处、刑事及保安处、人事部、监管处等部分组成,而负责侦查的主要是刑事及保安处,这与我国内地有关侦查机构设置较多、职能交叉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此外,比较有特色的机构有警察谈判组、保护证人组、警察公共关系科等,而这反映了我国内地在处理刑事犯罪过程中(如与犯罪人的谈判、维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关系)主体的缺失。例如,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其中就有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但这条如何落实是一个难题,而香港警方成立保护证人组这一专门的机构来履行该职能的做法,是值得借鉴的。

至于警察培训方面,《学警雄心》系列表明符合条件的公民须在香港警察学校培训一段时间且成绩合格后,能够效力于警察队伍。可以看出,其并非学历教育,而是培训教育,这种与内地警校以学历教育为主的设置不同。

而对于侦查机构和鉴定机构的设置问题,《法证先锋》系列向我们展示了香港模式。发生命案后,由法证部门进行勘查、检验,再将结果交给警察部门——一种较为典型的侦(查)鉴(定)分离模式。香港警察与法证不属于同一系统:前者归保安局领导(设香港警务处);后者归食物及卫生局领导(设政府化验所)。这种机构设置模式可以促进鉴定的公正性和公平性,而我国内地侦鉴合一的模式在某些方面影响到了鉴定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其次,与警察部门相对应的当属另一类法律调查部门,即律师和私人侦探。香港属英美法系地区,其对程序正义的重视体现在充分保护犯罪嫌疑人的权益上,而这就需要依靠律师的帮助。《怒火街头》系列中主人公罗力亚在深水埗成立了民间法律咨询中心,为草根阶层争取合法利益,这充分说明,律师早已不是有钱人的专利。而正是这个转变,显示出了一个法治社会应有的气度和姿态——人人都有请律师的权利及意识,人人都有得到律师帮助的权利。而基于英美法系所特有的性质,私人侦探在香港有生存的空间,《囧探查过界》便是一例。叶国昌离开警队后成立了一家调查公司,纪安居等人在钟意得的帮助下屡破奇案,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利益,更彰显了公平与正义。律师与私人侦探作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的正当职业,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工作的,他们的存在无疑证实了一个法治社会必须要有这样一种人,正是他们推动了社会前进的车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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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在2007年、2009年、2011年等年份,廉政公署参与合拍了根据现实案例改编的《廉政行动》一系列单元剧,除了展示翻新的犯罪方法和调查手段之外,还对廉政公署进行了正面的宣传,并对社会以警示:廉署的咖啡不好喝。廉政公署是包括内地在内的不少国家或地区可以借鉴的打击贪污贿赂犯罪的机构,从地位上看,它相对独立,仅对行政长官负责;从法律上看,有专门的《廉政公署条例》《防止贿赂条例》等作为执法依据。近来台湾地区也仿效香港设置廉政公署,意图打击腐败,但其设在“法务部”之下,独立性值得怀疑。而我国内地对是否设立此类机构早有争议:支持者认为,应该成立一个专门的侦查主体(类似于廉政公署),独立办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腐败和渎职案件(且可以将纪委、监察部门的问题一并解决),避免监督权和侦查权、审查起诉的交叉问题。而由该主体进行侦查的案件再交由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即可避免权力交织问题。反对者则认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犯罪案件进行侦查是其法律监督权的应有之义,而且此类案件的发现渠道、侦查方法也不同于一般的刑事案件,由人民检察院来行使这类案件的侦查权似乎名正言顺。双方争论并未停止。

最后,关于审判的过程,恐怕是港剧中唯一能与警察破案过程的精彩程度相媲美的了!除了在法庭上与控方进行唇枪舌剑的律师,陪审团这一主体亦能够充分体现出程序价值之所在。在《真相》中,有这么一个插曲,着重讲述了陪审团的成立及职责:陪审团成员的遴选需要控辩双方在法庭上当场一致同意通过——如若当事人一方不同意,则随即否定该人作为陪审团成员的资格,这一程序持续到符合规定的适格陪审员被全部选出来为止;对于是否有罪,完全由这些陪审员进行事实上的认定,他们被安排在一个房间内进行合议,包括法官在内的其他任何人都不得干预;之后,法庭上法官问“陪审团,你们有结果了没有”,如果陪审团宣读无罪结果,则法官会当庭宣判无罪释放。一系列的制度安排,无不体现了司法的公平、公正以及不受干预性,就这种理念来说,与我国内地庭审现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虽说艺术来源于生活,但却高于生活,不过即便这些法律题材类的港剧在制作过程中与现实生活有些不符,略有一些夸张的处理,仍掩盖不了其中的魅力。一项好的法律制度必定要有设置得较为合理的机构及配套措施来执行与保障,港剧中涌现出的包括刑警(侦查人员)、法证(鉴定人员)、律师、私人侦探、廉政公署、法官、陪审团在内的一系列机构或人员设置无疑是值得我们思考的:侦查机构的内部应该如何安排;侦查机构和鉴定机构是否应当分离;律师的辩护权如何充分保障;私人侦探的主体地位是否能够得到承认;贪污贿赂案件的侦查主体如何设置;法官、陪审团的公正性以及独立性如何体现;对整个诉讼过程应该如何进行宣传(包括如何处理好公民的知情权与隐私权的关系)等。这些主体的存在与否以及他们之间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关系好坏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是否达到了法治的重要标准。如何进行主体设计及与之相关的制度设计才最符合权力制衡原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难题,而港剧中展示出的主体与制度的完美结合给了我们一个明确的答案。凡此种种,不仅仅是港剧的魅力,更是法治国家或地区的魅力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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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刑侦剧的转型、发展趋势及启示-

香港电视广播有限公司制作出品的电视剧《忠奸人》日前已经全部播完。剧中讲述了由吴卓羲扮演的张立勋和由郭晋安扮演的高哲行之间斗智斗勇的故事。在观看该部电视剧时,有个明显的感受是:香港刑侦剧已经悄然发生了转型。这种转型表现在多方面,包括拍摄手法和具体内容,而具体内容则是有几点值得分析的。当然,这些转变的原因也是多层次的,但主要与整个时代之变迁休戚相关。

首先,从拍摄手法上看,相比于六年前的《与敌同行》,同是郭晋安主演、王心慰监制,同是兄弟间的明争暗斗,不同的是从各种细节上看,拍摄手法更娴熟了。这种娴熟依托于剧中人物关系的复杂程度、素材的丰富程度远远超过之前的剧集。这也是基于观众的需求而向前推进的。

其次,从剧情内容上看,相比于《刑事侦缉档案》系列、《法证先锋》系列,刑侦剧中不再像这些系列剧中注重展示侦查的过程、侦查的方法和手段,让观众了解香港各类警察部门是如何运作的,而是更偏向对人性的剖析、对心理的分析。即刑侦剧中的重点有所转移——如果说以前的剧还热衷于侦查学、物证技术学中的相关知识的话,现在的剧则偏爱心理学、犯罪学的介入,实际上这能从几年前的《读心神探》看出些许端倪。

再次,从剧集名称上看,一改以往剧集黑白分明、正邪不两立的表现手法,展示了现实中复杂的人性:人的善与恶并非与生俱来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人会随着自身的经历、所处的环境而改变。剧名“忠奸人”意蕴深刻,并不是截然区分了忠人和奸人,而是说某一个人身上的忠与奸并存,呈现灰色状态。实际上,近几年的剧集一直都在向这方面发展,如《刑警2010》《雷霆扫毒》《潜行狙击》等。这种剧集的增多,反映了真实生活的状态,揭露了人性的多面,值得观众在享受剧情的过程中能够加以反思。

最后,从参与主体来看,以往的电视剧只讲述一个警察部门或侦查主体,如《谈情说案》《反黑先锋》等,现在的电视剧多个警种或多个侦查主体会同时出现并相互地配合,在《忠奸人》中廉政公署和警方的共同办案是常见的模式。当然,此处还暗含着这样的一个信息:观众已经十分熟悉香港各部门,不用交代背景知识,只要出现便可知道其权力范围,这也是知识累积的自然结果。

上述四点转型揭示了香港刑侦剧的发展趋势,相信以后的剧集会呈现出多层次、立体性。表现在:拍摄手法的多元、人物性格的多重、所含学科的多种、所涉主体的多样。这是由人们的审美观念变化、经验知识丰富乃至时代向前发展等引起的,而电视剧也反映出了专业知识上的更新,除了后两种发展趋势外,剧中侦查程序上的做法也能给我们带来些许启示。

第一,就学科而言,单从侦查学上的知识来研究侦查显然已经远远不够了,需要借鉴犯罪学、心理学、行为学、管理学等多学科的知识及其方法来研究侦查,为侦查服务,这样才能突破侦查学固有的藩篱。采取“引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不仅能丰富侦查学这门学科,还能为侦查破案提供支持。从多学科的综合运用中,我们能剖析犯罪嫌疑人的心理、行为轨迹,有助于突破其心理防线,查实证据。

第二,就主体而言,多警种或侦查主体间的配合是一种趋势,这有助于应对信息化时代各种类型犯罪。主体间的协作延伸出去就是信息的共享,不同部门间信息能够分享是打击新型犯罪的基础,要改变单个部门孤军作战的方式从而转向协同作战之模式。公安机关(警察机关)不仅内部需要协作办案、信息也需要共享,同检察机关亦是如此。在“信息主导侦查”的理念下,积极推进以“跨区域办案协作机制”为切入点的“打击犯罪新机制”,这样方能形成“侦查一体化”的趋势,使全国成为“一盘棋”。

第三,就现场而言,体现的不仅是客观上的事物,还是人员发挥主体性的场所。剧中的一个主要犯罪现场出现多次证实了现场是需要反复揣摩的,现场是客观的反映,加上人对现场的主观认识以及对相关事件的联系之分析,便是对现场最好的还原。现场的价值不仅体现在客观证据的收集上,还表现在人们的主观能动性之磨炼上,这便是主体性的运用。主观加上客观、不断去伪存真是对现场的最佳诠释。

第四,就程序而言,有两点需要思考。其一,剧中出现这样的对话:我们不如直接去申请搜查令到嫌疑人家里去搜查?不行,现在没有合理的证据,法官不会同意。香港属英美法系地区,法官的作用毋庸置疑。包括搜查在内的许多侦查措施都必须得到法官颁发的令状方可实行。反观我国内地,绝大部分侦查措施都是自行授权(标准自己掌握)、自行实施,这可能对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财产造成一定的侵害,不利于权利的保护,突出了效率却损失了部分的公正。因此,程序上的改革势在必行。其二,剧中提到,一个人因触犯香港《防止贿赂条例》被廉政公署调查和因泄露警方机密、妨害司法公正被警察调查,那么试问两个侦查主体谁主侦?这与内地问题一样:同时被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侦查,谁主谁辅?处理的原则相同吗?经检索“律政司双语法例资料系统”,竟没找到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法(没有哪部法律有相关规定),可能是这个问题根本就不存在(是个伪命题)。因为我们误将廉政公署当作内地检察院的等同体,所以产生了香港警察和内地公安机关、廉政公署和内地检察机关的类比。这种比较不全面,因为廉政公署仅是侦查主体,而非审查起诉主体(香港的审查起诉主体是律政司),故没有“检察监督”等职能的廉政公署,失去了主导侦查的可能,只能是和警察同时进行侦查,然后移交给律政司。反言之,内地的主辅侦查制度是否存在问题呢?为什么不也采取同时侦查然后合并起诉而非得选一个机关主导侦查另一个机关予以配合呢?这也许与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本身的性质和地位以及选取的诉讼价值(效率优先)有关。由此观之,我们也得知有些事物是不能进行盲目对比和借鉴的。

综上所述,从近几年拍摄的香港刑侦剧来看,的确发生了微妙的变化,这种变化反映的不仅仅是剧情本身的发展趋势,更是新世纪学科的多元性以及主体、程序的法治化之体现,是对整个社会的真实写照。一个国家和地区“没有法纪,到了绝地,相信哪些真理”?同样,一个人“忘掉了对与错,每次到选择时,怎分忠与奸”?在闲暇之余,欣赏剧集,了解法治地区中的一些做法,反思我们国家法治进程中的不足,并提出些对策,也不失为一种寓学于乐之法。

——以上内容节选自《影像中侦查学:以TVB剧集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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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律出版社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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