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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为何事坦荡向日本企业道歉:该认错就当面认

核心提示:

小平同志表示,在中国实施对外开放政策后,对一些重大涉外经济案件,特别是由于中方责任造成外方受损的涉外经济案件,中方的主要负责人都应出面讲清楚,该道歉的就当面道歉,该认错的就当面认错,该赔偿的就全额赔偿。只有这样,中国才能以一个全新的形象出现在世界上,中国推行的改革开放政策才能在国际上获得应有的评价和信任。长远来看,这对中国有百利而无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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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与日本共同社负责人交谈。后排右为本文作者周斌 资料图

本文摘自:中新网,作者:周斌,原题:邓小平说过这样一句话:曾三上三下“名声”不大好,节选

亲自与日本企业谈赔偿

我印象深刻的另一次翻译,是邓小平会见日本经济代表团。

1980年,中央决定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下马了一批工程,决定宝钢“一期缓建、二期不谈”。先前与日本“三菱重工”公司签署的订购部分重要设备的合同,也就不能继续履行了。为此,需要与日方商谈。

会见开始前个把小时,我听在场的外交部、外经贸部、冶金部的好几位负责同志都说,他们曾几次建议,对这种具体商务合同案件,不应由邓小平同志亲自出面,而完全可以改由一位级别低一些的同志出面。但建议最终未被小平同志采纳。

小平同志表示,在中国实施对外开放政策后,对一些重大涉外经济案件,特别是由于中方责任造成外方受损的涉外经济案件,中方的主要负责人都应出面讲清楚,该道歉的就当面道歉,该认错的就当面认错,该赔偿的就全额赔偿。只有这样,中国才能以一个全新的形象出现在世界上,中国推行的改革开放政策才能在国际上获得应有的评价和信任。长远来看,这对中国有百利而无一害。

会见一开始,小平同志就开门见山,坦率表示:与贵方所签的合同不能履行,责任全在中方,中方愿意按国际惯例和合同约定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也按国际惯例和合同规定办理。

不到20分钟,事情就完全敲定下来了。日方可能原来估计,向中方索赔,并达成协议,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更不明白,这个具体商务案件怎么会由邓小平亲自出面处理。看到这个结果,日方几个负责人纷纷表示十分满意、非常感谢,并说他们从中学到了许多东西,即中方是一个非常重信义、守合同的合作对象。但是没有一个人表示愿意放弃赔偿或少要赔偿。会见不到一小时就结束了。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大约两年后,中央就决定第二期上海宝钢扩建工程上马,而且规模远超原定计划。

为赢得这个巨额合同,日本和西德的企业展开了激烈的争夺。甚至两国驻京外交机构也都一再出面,从旁协助。下一步究竟与哪一家合作,中方内部出现了不同意见。

国务委员、国家经委主任张劲夫访日时,我担任翻译。三菱集团三巨头(三菱银行、三菱重工、三菱商事的第一把手)共同邀请、盛情款待,并向张诚恳表示,两年前中方支付的那笔赔偿金(我记得是二千多万美元),一直原封不动地放在银行里,分文未用,实质上他们只是代中方保管了这笔资金。如果中方发话,任何时候他们都可以连本带息,悉数归还。

尽管如此,当时多数领导人并不看好日本,都认为应该与西德合作。因为,之前一些西德企业一开始就主动放弃了索赔要求。

就此事向小平同志请示时,小平同志说,看起来在与中国合作的问题上,西德企业家比日本企业家眼光远一些,气魄大一点,但日方索赔也是按合同办事,并没有错。今后究竟从哪家进口,与哪家合作,应该主要看性价比,看哪家质量好、价格低、付款条件优惠、售后服务周到,特别要看对技术转让的态度。这几点应该成为我国今后从国外引进先进设备和技术的指导原则。

“我们落后了,但会赶超的”

1978年10月,邓小平对日本进行正式友好访问,并出席互换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批准书的仪式。这是新中国国家领导人首次访日。我也随同前往,负责与媒体的联络和翻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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