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覆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11省(市),面积约205万平方公里。
据了解,长江经济带经济发展的层级差很大,上游人均GDP只是下游的40%,中游人均GDP是下游的50%——60%。
因此,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对实现长江全流域生态修复具有重要意义。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则是调动长江沿线各省(市)生态保护积极性的重要手段之一。
今年全国两会上,为进一步推动实施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机制,民盟中央、九三学社、农工党中央等纷纷建言献策。
合作机制继续深化
补偿考虑扶贫问题
近日发布的《关于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与保护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到2020年,长江流域保护和治理多元化投入机制更加完善,上下联动协同治理的工作格局更加健全,中央对地方、流域上下游间的生态补偿效益更加凸显。
专家认为,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落地实施后,将有力推动对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情况的梳理,它包含了上下游、左右岸,一省对多省、多省对一省等补偿关系,还涉及众多支流,对我国其他大江大河保护与治理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北京师范大学水科学研究院教授丁爱中说:“生态补偿在国家层面已经开展了很多工作。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与生态文明建设、国家政策紧密相关,是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近年来,不仅是长江中游各省份交流频繁,而且长江上游各省份同样交流频繁,签署了一些省际合作协议,搭建了合作平台。
比如,赤水河为长江上游支流,位于云、贵、川3省接壤地区。目前,赤水河流域正在推行跨省生态补偿创新机制,下一步将在市场化补偿方式方面进行积极探索。
政协委员王济光表示,推动长江经济带建设是国家战略,必须有全局观念和协同意识。“虽然长江中上游各省份交流频繁,但目前由于缺乏政策激励、监督考核,常态化工作机制缺乏,深化协作相关职能较为分散等,这些合作平台的作用还没有完全发挥出来。”
此外,丁爱中表示,生态补偿应该考虑两个很重要的方面,即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并且要把这两者有机衔接起来。在新的形势下,对自然生态系统保护而进行的生态补偿,要把扶贫和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考虑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