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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义乌:整治违法混凝土搅拌站 部门态度不一

转自中国城市建设网

5月24日,我社刊发调查报道《浙江义乌:无资质、无手续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违规销售现象不容乐观》一文,披露浙江省义乌市存在违法、违规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现象。文章刊发后引起当地政的高度重视和广大读者的关注。为进一步了解地方政府查处、整治动态,我社特派记者再次赶往义乌调查采访。

本社记者吴春平

6月13日,记者首先来到文章中报道过的三个预拌混凝土搅拌站,除了03省道义乌段二期3标浙江大舜公路建设有限公司项目部混凝土搅拌站外,另外的两个没有资质的搅拌站已经被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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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环境保护局监察大队负责人告诉记者:“媒体曝光后,我局联合市城管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报道中的两家没有环保手续的混凝土搅拌站及排查出来的金灿砂厂混凝土搅拌站(违规建设)进行了拆除,03省道义乌段二期3标浙江大舜公路建设有限公司项目部混凝土搅拌站和03省道义乌段二期2标中天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项目部混凝土搅拌站虽经过环保审批,但现场还是存在露天堆放混凝土弃渣,未采取防流失等相关措施,针对这一违法行为,我大队均拟立案查处。”

随后,记者来到义乌市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告诉记者,“媒体曝光后,违法混凝土搅拌站的事情,已经由义乌市城管委牵头处理,具体的要到城管委了解。”

记者追问:“对于工程项目部对外销售预拌混凝土的行为,是否属于市场监管局监管?”该负责人表示:“如果存在这样的情况,由城管委通报给我们,我们会去监管的。”

然而,当记者带着以上问题来到义乌市城管委的时候,城管委负责人却答复记者:“我局(建设局)监管的在建工地均未设立自用或经营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关于我市部分项目部预拌混凝土外售的日常监管由交通、市场监管、执法等部门负责。农民建房使用无相关资质企业生产的预拌混凝土出现问题的,由市执法、市场监管部门对违规企业进行处罚处理。”

市场监管局、城管委相互推诿、踢球,那么交通部门又是如何监管?

义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媒体曝光后,集团公司即刻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为组长,集团安管部、各分(子)公司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调查组进行调查。

“经查,03省道义乌段二期3标浙江大舜公路建设有限公司项目部混凝土搅拌站确实存在未经项目部经理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外售混凝土的行为,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对03省道义乌段二期3标浙江大舜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相关规定在诚信履约考核及信用评价中予以扣分。报道中‘义乌疏港快速路第五标段中天路桥有限公司搅拌场’为他人冒用牌子,在原搅拌场附近建的搅拌站,我们已将挂牌拆除(环保已经依法将该搅拌站拆除),并通报、责令中天路桥加强监管。”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补充说。

对待一件事情,为何不同部门会有不一样的态度,是真没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还是懒政推诿?希望相关部门给读者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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