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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家环境违法企业被立案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张翔宇 通讯员卢展欣)广东省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自今年6月启动以来,省督查组深入中山市24个镇区进行不间断专项督查,采取多种方式发现、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企业。截至7月9日,省督查组在中山共检查反馈企业189家,共反馈问题总数133家,建议立案数61家。经过市环保局和镇区环保分局现场调查和核实后,实际立案数为80家,其中罚款案件数量为65家,建议处罚金额为161万元,责令改正或限期改正87家,查封扣押5家。涉及的环境违法行为包括:擅自闲置污染治理设施、未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项目环保手续不完善(未批先建或未验先投)、偷排漏排水污染物以及排污口设置不规范等环境违法行为。此外,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危险废物贮存不规范等问题。

“小散乱污”企业是影响环境质量改善的污染顽疾,以南头镇为例,7月6日,南头环保分局检查中发现一企业露天堆放一大型机油罐,该机油罐属于危险废物,长期没有实施遮盖、防渗漏等措施,旁边的下水道口也因机油渗漏而油迹斑斑,存在环境安全隐患,执法人员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立案查处。此外,东升环保分局根据辖区工业分布特点,将辖区划分为几大区域,共检查68家企业,立案30家。

从7月1日至9日,东区环保分局针对长江水库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经营餐饮项目,对福获村的“农家乐”开展突击检查,共查处餐饮企业4家,其中两家因存在油烟、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等行为,被执法人员现场记录取证,移送上级部门作进一步处理。三角环保分局近期开展本镇饮用水源保护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检查清理行动,检查中发现在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存在4宗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涉及金属制品加工、垃圾分拣等,执法人员进行现场取证,对相应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要求违法单位立即停产并恢复原状,相应的行政处罚正按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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