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19日电(记者鲁畅)2018年春节是《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修订案实施后的第一个春节。记者19日从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2018年春节烟花爆竹销售时间为农历腊月二十五日至次年正月初五日。今年,五环路以内不设烟花爆竹零售点,五环路以外区域,已设置长期零售点的区将压减数量,实现“一区一点”。
据了解,2006年至2010年,北京的烟花爆竹摊点一直呈增加态势,2010年五环路外长期零售点高达1747个。北京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一区一点”是指北京五环路以外区域,已设置长期零售点(全年销售烟花爆竹)的区要通过压减数量,实现“一区一点”。同时,春节期间会许可一批临时零售点,即只能在此期间销售烟花爆竹。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市安监局进一步完善了销售棚的设置安全要求,明确提出销售棚长度超过10米或储存量超过300箱的,应在销售棚两端分别设置安全出口。另外,批发单位和零售点禁止采购、销售吐珠类和组合烟花类烟花爆竹。
《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本市五环路以内(含五环路)区域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此外,五环路以外区域,各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求划定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据了解,新规出台后,北京市多区也制订了烟花管理措施。例如,通州区已将新华、北苑等四个街道,永顺、梨园、潞城三个镇的全部区域划为全年禁放区域;昌平区人口最为密集的居住区回龙观、天通苑也纳入了禁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