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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参保人异地联网医院就医 可直接结算报销

近日,记者从广州市人社局了解到,从8月1日起,广州市跨省异地就医人员已取消备案限制。异地就医参保人可直接备案到居住地所在地级市,参保人可在当地全部联网结算医院实现即时结算。

按原管理要求,异地就医参保人需在安置地所在城市选择1-3家医疗机构作为本人异地就医选定医院。8月起,异地就医业务经办优化实现“三步走”:取消跨省异地就医备案限制、取消省内异地就医备案限制、取消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盖章手续。

8月1日起,省内异地就医业务也取消备案限制,实现办事流程统一。广州市参保人今后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与跨省异地就医一样,无需选定异地就医医疗机构,当地全部联网结算医院均作为参保人异地就医医院,后续新增的联网结算医院也将自动纳入,群众医保异地就医待遇享受更方便。

广州全面取消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相关就医地医院、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盖章手续,新版本的《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也无需用人单位盖章,进一步优化参保人业务办理。但若参保人由于个人原因需要前往异地非联网结算医疗机构就医的,仍按原流程办理。

符合异地就医办理条件的参保人需到市医保局各二级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跨省异地就医人员需核对是否持有符合国家标准的二代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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