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人员可向社区提出照料护理服务申请
金羊网讯 记者符畅报道:昨日,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财政局转发了《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强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该通知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通知指出,城中全自理、半自理(半失能)、全护理(失能)特困人员护理标准分别按照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2%、30%和60%确定。同时,将特困人员护理标准与其他政策进行衔接。
居家养老方面,已享受《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服务资助的特困人员,在政府居家养老服务资助和护理标准间择高享受,不重复享受。
公办养老机构方面,已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的意见》《广州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资助办法》《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民政局关于规范我市养老服务收费问题的通知》等规定,免费入住养老机构的特困人员,在本人按照本通知规定应享受护理标准与《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民政局关于规范我市养老服务收费问题的通知》规定的护理等级及收费标准间择高享受,差额部分由区财政直接拨付给供养机构用于特困人员护理工作。
社会福利机构方面,入住社会福利机构(含社会福利院、精神病院、残疾人安养院等)的特困人员护理费用参照公办养老机构执行。
通知还明确,特困人员可向居住地街道(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部提出照料护理服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