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100名“改革先锋”称号获得者和10名“中国改革友谊奖章”获得者在大会上受到表彰。
法治,从来都与改革相伴而生、相向而行,改革开放40年,法治中国一直是改革中国的最强助力,全国政法系统也涌现了大批成绩突出、事迹感人、为改革开放事业作出卓越贡献的优秀人物。
究竟在这100位“改革先锋”之中,又有多少位法治人物呢?
现在小编就带着大家一起认识他们(排名不分先后)
01
马善祥
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优秀人民调解员
马善祥,男,回族,中共党员,1955年11月出生,四川隆昌人,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老马工作室”负责人。他热爱群众工作,对群众充满感情,将一心为民的信念贯彻工作始终,把让群众满意作为价值追求。从事基层调解和群众思想政治工作30年,总结出“民为本、义致和”六字理念、遵循“情、理、法、事”十三要则、依托“3441”保障制度、老马“三十六策”等一整套“老马工作法”。成功化解数十起重大矛盾纠纷,妥善处置多个意外事件,接访2万多人次,办理信访问题15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维护了辖区和谐稳定。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
02
王家福
推动依法治国的理论创新者
王家福,男,汉族,中共党员,1931年2月出生,四川南充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原所长,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他参与民法通则、公司法、物权法等多部重要民商事法律的起草和制定工作,为我国民商事立法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促进作用。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想,较早提出依法治国理念,对改革开放以来法治建设和法学繁荣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荣获改革开放三十年首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特别贡献奖等。
03
王瑛
全面从严治党中纪检监察干部的优秀代表
王瑛,女,回族,中共党员,1961年11月出生,2008年11月去世,四川巴中人,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委原常委、纪委原书记。她奋战在纪检监察一线20年,探索创新纪检监察工作为民服务零距离、干群关系零隔阂、监督监察零空档、案件查处零搁置、再塑形象零起点的“五个零”工作法,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坚决维护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权威,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她对党忠诚,鞠躬尽瘁,身患肺癌战斗到生命的最后一刻,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2009年,以她的事迹改编的电视剧《远山的红叶》及大型话剧《红叶旅途》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荣获“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标兵”称号,被追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04
韦焕能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探索者
韦焕能,男,壮族,中共党员,1942年4月出生,广西河池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宜州区屏南乡合寨村村委会原副主任。1980年,他组织原合寨大队果作屯(自然村)村民冲破体制束缚,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直接差额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当选为村民委员会主任,这是我国第一个村民委员会,率先实行村民自治。村民委员会探索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如村规民约、选举方法、议事制度等做法,为建立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作了重要探索。合寨村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
05
史久镛
外交领域国家利益的忠实捍卫者
史久镛,男,汉族,中共党员,1926年10月出生,浙江宁波人,外交部原法律顾问,联合国国际法院原院长。他长期工作在外交和国际法战线,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国际公平正义做了大量工作。全程参与中英香港问题谈判,参与设计一系列具有开创意义的法律制度安排,为香港平稳过渡与顺利回归作出贡献。在任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和国际法院法官,特别是院长期间,以精湛学识、公正品格和勤勉作风履行职责,赢得国际社会和国际法界普遍赞誉,为国家民族争光。卸任国际法院院长职务后,90岁高龄仍积极工作,在涉外法律事务中作出突出贡献。
06
许崇德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的积极推动者
许崇德,男,汉族,中共党员,1929年1月出生,2014年3月去世,上海青浦人,中国人民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原学科带头人,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原名誉会长。他是新中国宪法学奠基人之一,参与了1954年宪法起草工作,全程参与了1982年宪法修改工作,并参加了1988、1993、1999、2003年4次宪法的修改及其他众多重要法律的制定修改工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和推动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突出贡献。1985、1988年先后参加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工作,为香港和澳门回归、“一国两制”伟大构想的落实起到积极推动作用。荣获第五届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特等奖。
07
邱娥国
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优秀民警代表
邱娥国,男,汉族,中共党员,1946年5月出生,江西进贤人,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原调研员。从警27年来,他秉承“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执法为民理念,大胆创新勤务模式,勇于破解基层治理难题,摸索总结出户籍民警“一图二诀三本四勤”和“串百家门,认百家人,知百家情,办百家事”工作法,创立“警民联系卡”“警民联系牌”等便民措施,在全国公安系统推广,为基层治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他打击犯罪,冲锋在前,参与侦破刑事案件500多起,教育转化200余名“两劳”回归人员和违法青少年,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和一方平安,成为群众的“贴心人”。荣获“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全国道德模范”“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
08
邹碧华
司法体制改革的“燃灯者”
邹碧华,男,汉族,中共党员,1967年1月出生,2014年12月去世,江西奉新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高级法官。他坚持司法为民、便民利民,在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中彰显公平正义。牢固树立改革创新意识,把先进管理理念和现代技术手段运用到工作实践中,独创的审判工作方法成为法院系统学习宝典。先后参与审理社保基金追索案、北方证券破产案、房屋维修基金案等一大批全国瞩目的重大疑难案件。规范设立上海法院系统12368便民服务热线,受到群众欢迎。积极推进法院管理科学化,牵头起草上海法院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推动上海市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2014年12月10日不幸因公殉职,引发了人民群众自发悼念和缅怀,“法官当如邹碧华”成为社会各界人士的共鸣。被追授“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
09
张月姣
对外开放法制建设的积极实践者
张月姣,女,汉族,中共党员,1944年10月出生,吉林省吉林市人,世界银行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仲裁员,原外经贸部条法司司长,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上诉机构原主席。她是第一位世贸组织中国籍“大法官”,长期奋战在中国外经贸法制建设第一线。参与重要经贸规则协议的谈判和制定,审理了大量具有重要国际影响的投资、贸易争端案件,提升了中国在国际舞台上的法治形象。参与外资三法、对外贸易法等一系列对外开放基础性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国涉外经贸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作出重要贡献。参与我国和欧美等经济体长期进行的对外贸易、投资、知识产权谈判,并为中国复关和加入世贸组织作出了积极贡献。荣获2007年“年度法治人物”称号。
10
张飚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模范检察官
张飚,男,汉族,中共党员,1952年9月出生,陕西蒲城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原正科级检察员。他始终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最高价值追求,恪尽职守,秉公办案,认真履行检察职责。针对案件中的疑点问题,坚韧执着、反复查证、敢于担当,坚持不懈依法推动正义伸张,全力维护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和工作质量唤起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和敬畏。他推动有关案件再审中启动的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被法学界认为具有严防冤假错案的风向标意义。参与审查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材料7600多份,发现和纠正违法减刑、假释74人;办理在押人员申诉、举报案件21件,依法复查7件;监督纠正了9名服刑人员刑期计算错误。被誉为“冤案平反的幕后英雄”。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
文章来源 法制网(整理:宋胜男 梁成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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