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关注官方微信
手机版
华夏小康网  >  理事单位 > 正文

深圳虐童事件:既要严惩父母,也要考虑孩子未来生活

近日,有网友爆出一段3分多钟的父母虐待女童的视频。视频中,女童的父母对其进行一轮又一轮的暴打让人愤怒,更令人痛心的是女孩不哭不躲不闹的反应。

\

\

12月23日,深圳警方关注并调查此事。随后深圳市宝安区委宣传部官方微博@阳光宝安 发布通报称,女童父母对殴打女童的事实供认不讳。宝安区妇联已向法院申请女童人身安全保护令。

看过新闻后,不少网友表示“心疼小女孩”、“应严惩其父母”。

\

深圳宝安宣传部

女童将继续上学 案件正依法侦办

12月24日晚上,深圳市宝安区委宣传部官方微博@阳光宝安 再次发布通告,称女童目前饮食睡眠正常,将继续上学。公安机关正在依法侦办案件。

专家:施暴父母虐待事实清楚

司法机关应考虑女童心理上的伤害

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表示,这起针对孩子的虐待行为事实已经非常清楚,是一起情节非常严重的家庭暴力。从目前当地宣传部门的通报来看,虽然孩子身体上没有明显的伤情,但是从虐待罪的角度来说,相关的法律条文中强调的是情节恶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冻饿、捆绑等方式对被害人的肉体和精神进行摧残、折磨或迫害,情节恶劣者,涉嫌构成虐待罪。情节恶劣不仅包括我们能够肉眼看到的外伤,还包括受害者心理上严重的伤害。这起案件大家看着都很揪心,孩子很明显已经被打得麻木和绝望,这样的情况司法机关是必须予以考虑的。

媒体评论

法律没有模糊地带

任何理由都不是虐待女童的挡箭牌

又见虐童案件!深圳宝安区8岁女童遭父母轮番暴打,流出的视频让人不忍卒看。更让人心碎的是,面对暴雨般袭来的巴掌和扫帚,女童一言不发,不躲不闹。她的内心对于这个世界将是怎样的迷茫和惶恐?欣慰的是,深圳警方和宝安区妇联已经紧急采取行动。这样的虐童行为,我们一刻也不能容忍!

视频发出后,网上出现了不少声音,其中不乏对虐童原因的猜测。有说父亲赌博输钱将气撒在孩子身上的,有说父母生活窘迫压力巨大的,但没有一条理由能够让人们对于为人父母者的如此行径有哪怕些许的理解或宽容。这世界没有谁可以被准许以如此暴虐手段对待儿童,亲生父母也不行!任何理由都不是虐待女童的挡箭牌,这一点在法律上没有丝毫的模糊地带。

在社会文明日益进步的当下,“孩子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不能随意虐待和处置”应当成为社会最基本的共识。每一名少年儿童,都不仅仅是父母的子女,更是国家和社会的财富。正因如此,《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才会做出详尽的规定,在父母无法尽责履职时,法律可以发出保护令,甚至剥夺父母的监护权。

\

保护少年儿童

社会需要更多“管闲事者”

然而我们也必须看到,父母的抚养和教育方式千差万别。社会观念和传统思维有时候让法律止步于家门外,使父母在子女教育和抚养方式上有充分的自主权和空间。这往往造成两个后果:其一,虐待儿童案件常常很难被发现;其二,即便虐童案件被发现,人们也顾忌于卷入他人的家庭事务而不愿伸以援手。

从这个视角来看,此次深圳的虐童案件,我们必须对勇于在网络上揭露虐童行为的曝光人予以掌声。虽然对于相关监控视频的获取方式,在网络上存在一定的争议,但一码归一码,在保护少年儿童方面,社会亟需更多“管闲事者”。同时,我们也必须给深圳警方和宝安区妇联等部门以鼓励,他们的迅速行动,把孩子从危险的境地拯救出来,他们也通过这样的行为告诉社会,法律从不止步于家门之外。任何家庭,都不是法外之地。

当然,我们换个视角来看这起虐童事件时,内心也多了一份忧虑。假若肇事父母家中没有视频监控,这位8岁女童还将在父母的暴虐行为中生活多久?假若看到视频的邻居和曝光人认为这是当事人的家庭事务而选择三缄其口,这名8岁的女童还将在绝望中坚持多久?像这样,随手就打、抱起来就摔、抡起扫帚就抽孩子的父母还有多少,我们不得而知。还有多少虐童行为在我们眼皮底下、阳光之下静悄悄地发生,我们也并不知晓。我们希望,当你看到类似虐童行为时,能勇敢地站出来,大声喝止暴力行径,用社会的温暖和法律的利剑给孩子撑起一把保护伞。

\

严惩施暴者是最有力的警示

对于暴力虐童者,或许孩子选择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但法律和社会绝不允许。儿童权益受法律保护,父母虐待儿童属于违法行为,法律专家介绍,如果经调查鉴定后,认定其父母构成故意伤害罪和虐待罪,可以从重处罚。我们期待,法律能够给残暴的父母以严厉的惩处。毕竟,任何一次类似案件的惩治,对于全社会和更多父母而言,都是最有力的警示和教育!(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王健)

处理虐女事件

一道不简单的法律题

一段深圳父母殴打女儿的视频引发舆论关注,视频记录了一位约七八岁的女孩被父母残酷殴打的场面。深圳宝安警方公布调查结果,施暴父母双方对殴打女童事实供认不讳,初步调查情况与视频相符(12月24日《深圳卫视》)。

“抽耳光、拿扫帚抽打、拉拽头发,甚至将女孩推倒在地用脚蹬踏。”这段殴打未成年女儿的视频,父母手段之残忍,令人触目惊心:怎么下得去手!就连女童的弟弟,也要动手打几下。女童遭受家暴,是不是成了“家常便饭”,值得怀疑。

庆幸的是,多种因素巧合,家暴视频被发现并公之于众,“打孩子”事件进入公众视野。深圳警方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当地妇联及时向法院申请女童人身安全保护令,通过法律途径为女童提供保护。如果不是因为巧合,家暴将持续到何时、隐藏到何时还是未知数,也再次说明家暴的隐蔽性,特别是受害者是一名不谙世事的小孩子。

不过,笔者注意到,有法律人士接受采访时表示,涉事父母不构成犯罪,根据是“经法医检查女童体表未发现明显伤痕”。这一论断恐怕为时尚早,一方面,法医检查的只是女童目前没有明显外伤,而构成虐待罪的情节不光是身体虐待,还有精神虐待,女童因恐惧等遭受的精神伤害并不清楚;另一方面,警方目前正在依法调查处理,还没有最终结果,这个时候以“未发现明显伤痕”认为涉事父母不构成犯罪,既片面又易误导公众。

这一事件的特殊性在于,受害者是一名未成年人。刑法第260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从视频及报道看女童所受伤害,构成第二款的可能性不大,意味着公安机关进行刑事立案的可能性也不大。就第一款而言,加害方是父母,女童作为未成年人,自诉需要由其监护人即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提起,女童的父母不可能起诉自己有罪。这就遇到变更监护人的问题,还要走相关法律程序。

经常殴打女儿,这对父母是否还有资格作为监护人?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21条规定,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

如果变更监护人,谁来监护、谁来抚养,能否找到合适的新的监护人,新的监护人能否履行起监护职责都还是问题。同时,涉事父母能否依法承担女儿的抚养费用、孩子缺失的亲情怎么弥补等等,也都是不小的问题。如果不变更监护人,女童能否在父母的关爱中安全快乐成长,也有疑问。既要依法处罚涉事父母,又能以最有利于女童成长的方法处理这件事,而不是轻易就剥夺监护权,这是一道难度不小的法律题,需要当地有关部门多思量。(检察日报 党小学)

编辑: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