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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有余辜!上海杀害小学生凶手判死刑 为泄愤1年前就开始选目标

2019年5月23日上午,“6·28”浦北路杀害小学生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上海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黄一川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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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黄一川1989年出生于湖南一公务员家庭,父母在他中学时离婚。父亲在离婚后很少照顾他,他和母亲生活比较拮据。他于2012年从大学毕业,之后一直无业。2018年6月,黄一川来到上海,到案发时,他在上海待了还不到1个月的时间。

然而,黄一川的这次行凶并不是临时起意,上海一中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黄一川因自认为遭到他人的欺辱和伤害,遂产生杀害无辜儿童以泄私愤的歹念。2017年3月至10月,黄一川先后在上海、广州等地拍摄多所小学、幼儿园照片,选择作案目标。2018年6月6日黄一川再次来沪,通过反复实地观察,最终决定以上海市世界外国语小学的学生作为作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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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8日是小学生放暑假前最后一天,29岁的凶手黄一川乘公交车来到号称上海“四大民办小学之首”的上海世界外国语小学附近,在孩子们放学后,他尾随3名男童和一名女家长130米,远离学校巡逻的安保人员后,他痛下杀手,其中2名男童经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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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一川行凶后随即被群众和安保人员当场扭获。经鉴定,黄一川患有精神分裂症,但在本案中,他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鉴于此,上海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黄一川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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