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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男子逆行撞学生案宣判:被告悔罪但不足以从轻处罚 死刑!

2018年11月22日中午12时许,葫芦岛建昌小学门口发生一起惨烈的交通事故,一辆逆行的奥迪车突然冲向排队过马路的学生,导致6人死亡,20人受伤。7月9日14时,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韩继华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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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自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韩继华因人际交往、经济压力、夫妻矛盾等生活琐事产生狭隘心理,并因此预谋驾车撞人。事发当天,他驾驶其父韩玉升所有的黑色奥迪在建昌县城区的街道上行驶,伺机作案。当时正值学生放学,两名老师带领着60多名学生正在排队过马路,12时18分,韩继华突然快速驶向人群,撞倒碾压多人后驶离现场。12时52分,公安人员在306国道建昌县八家子乡青石岭路段逼停韩继华驾驶的奥迪车,将其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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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被告人韩继华因生活中的不顺产生狭隘心理,为宣泄情绪、报复社会,驾车故意冲撞人群,在将多人撞倒、碾压之后,逃离现场,导致6人死亡,20人受伤,其中死亡6人全部为儿童,受伤20人中有18名儿童,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应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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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继华犯罪动机阴暗卑劣,主观恶性之深重丧心病狂,犯罪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案发现场之惨烈触目惊心。其犯罪行为不仅有违国法,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亦有逆天理,有悖人伦。他的行为严重突破法律和道德底线,严重冲击社会公序良俗,给被害人家庭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虽然被告人韩继华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在庭审中表示认罪悔罪,依法构成坦白,且无前科劣迹,但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犯罪情节极其恶劣,不足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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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仅是为了宣泄情绪就预谋犯案,这样的恶魔死不足惜,6人死亡,20人受伤,这样的累累罪行,无论他是否悔罪认罪,都必须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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