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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案:判处陈世峰20年有期徒刑,具体七大原因

不久的事,一定是最真实的。又说门没有锁,没有关门,后来说不记得了。这么大的漏洞,为什么没人去注意?!
 
  审判长厉声告诫:现在不是在听你陈述意见。不许这样回答问题。你要回答提问。
 
  陪审员:你曾经说你的腿脚有些不便。但是从监控视频和法庭上的表现,看不出来你腿脚不便。
 
  陈:并没有大问题。有时候骨头有被卡住的感觉。有时好,有时坏。
 
  陪审员:你回家后把裤子帽子鞋子都扔了,为何没有扔带套衫?
 
  陈:我刚才说过,其他不是选择性地扔。而是警察没发现的东西,后来被我扔掉了。
 
  法官:你的带套衫被警察没收了是吧。
 
  陈:是的。
 
  法官:刘说她有喜欢的人之后,你发信息说“我不顾一切也有把你追回来”。为什么发这种引起误解的信息?
 
  (翻译翻译成,你觉得为什么会有这种理解?)
 
  陈:对不起,我听不懂。
 
  法官:你为什么发“不顾一切”这种容易被误解的信息?为什么要这样说?
 
  陈: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当时我正在和我妈妈打电话,也给刘鑫发短信。不太考虑措辞妥当不妥当。可能会有误解。
 
  法官:你的视力怎么样?
 
  陈:左眼250,右眼300。
 
  法官:你不戴眼镜,能看到什么程度?
 
  陈:我现在能看到每个人,如果表情很细,就看不见了。
 
  法官:你可以看到你的律师的脸吗?
 
  陈:能。
 
  法官:细微的表情也能看见吗?
 
  陈:可以。
 
  法官:审判长的细微表情也能看见吗?
 
  陈:我可以知道他在笑或不在笑。
 
  法官:你的口供说,刀扎胸部的时候折了。你扎的是胸部吗?
 
  陈:是这样的。我和律师交流,我开始觉得是文化差异引起的。他老说“胸を刺した(扎了胸)”。他是说胸骨。我们中国人管这里叫脖子对吧。我觉得是这么回事。
 
  法官:你用手指一下扎的地方。
 
  (陈照办)
 
  法官:是扎在锁骨中间,还是碰到锁骨了?
 
  陈:碰到锁骨了。
 
  法官:你把刀拔出来的时候,201的门有没有打开?
 
  陈:没有。
 
  法官:你想过打开201的门吗?
 
  陈:我想去叫刘鑫开过。但没有这样去做。
 
  法官:那是因为知道刘鑫在报警对吗?
 
  陈:对。
 
  法官:你说江歌知道是你,有什么根据吗?
 
  陈:我觉得她当时抓我的时候,我不是戴着口罩吗?口罩掉下来了。我不知道她看没看到我。我不太确信。
 
  法官:那时你和江歌说过话吗?
 
  陈:有。扎了她的下巴后,我就下巴也被划到,我把声音压低,叫她“把刀放下”(模仿当时的语气)。
 
  法官:江歌除了最初的“啊”之后,就没有出声了吗?
 
  陈:中间有叫。但是,我已经对不上她什么时候叫了。但她有叫。
 
  法官:她说话了吗?
 
  陈:说话好像没有。更多的是她使劲“嗯(陈模仿)”的声音。
 
  法官:你知道锁骨的部位吗?
 
  陈:是的。
 
  法官:刀刃扎到锁骨就断了?
 
  陈:我相信是这样的。
 
  法官:你在莲根站前的便利店买了威士忌对吧?
 
  陈:是的。
 
  法官:你是想和江歌一起边喝酒边聊?
 
  陈:是的。
 
  法官:还没有一起喝,你就开瓶对着嘴喝了吗?
 
  陈:我还是尽量倒在盖子上喝嘛。我还尽量那样去做。
 
  法官:你没有对着嘴喝吗?
 
  陈:没有。
 
  法官:你一定要在那天晚上去江歌家吗?
 
  陈:是的。
 
  法官:为什么不改天呢?
 
  陈:我去找她,不去找她的理由,但是一是研究生院放假结束之后, 6号是我的论文提交日。我会很忙,也没时间去找她了。
 
  法官:你和另外一个女孩准备同居,也是很急迫的理由之一?
 
  陈:是的。
 
  法官:为什么很急迫呢?
 
  陈:我们要同居。那一周她给我发了很多房子的照片给我。让我一起去看房子。说那个礼拜六就去看。
 
  法官:不能等你和刘复合,在放弃和另一个女孩同居吗?
 
  陈:在日本租房子特别麻烦,租金押金,解除会很浪费钱。
 
  法官:你们租了吗?
 
  陈:没有。
 
  法官:突然去看江歌,你难道不觉得她肯定会拒绝你吗?
 
  陈:我觉得她一定会见我。我和江歌没什么矛盾,也没有误会。她那天下午就算对我喊两句,她是率直的人。她之前也直接来过我家,也很热情。
 
  法官:但是她那天又说要报警,又拉黑了你啊。
 
  陈:她把我拉黑,是我晚上去之前知道的。那天下午,她是说过,“你怎么在这?再不走,我就叫警察了”。但是我和她开了几句玩笑,她立马就正常了。很快就过去了。
 
  法官:你看到她拉黑你,没有想到你会被拒绝吗?
 
  陈:完全没这么想。正是她把我拉黑,我才觉得有必要解除这个误会。
 
  法官:扎到喉咙的时候,你们是在互相夺刀吗?
 
  陈:是的。
 
  法官:江的手没有离开刀?
 
  陈:是的。
 
  法官:她是右手握刀,左手握住右手是吗?
 
  陈:是的。
 
  法官:江歌瘫倒的时候,你又扎了几次。她没发声吗?
 
  陈:我呆在那儿。
 
  法官:江瘫倒后,你想过叫人帮助,或叫救护车吗?
 
  陈:是的。
 
  法官:实际上你没有采取任何救护的行动。
 
  陈:没有。我只是用袖子捂住伤口,捂不住。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
 
  法官:你想和刘鑫复合的时候,江歌一直夹在你们俩中间是吗?
 
  陈:我不知道。江歌不会自己出现,干涉。刘鑫和我吵架了,就会告诉江歌说,我们吵架了。我们好了。比如我给她做饭了,刘又会跟江歌说,我们和好了。江歌没有主动插进来。
 
  法官:你觉得和江歌关系搞好了,就能和刘鑫复合?
 
  陈:对对对,是这样的。刘鑫什么都是听江歌的。
 
  法官:车站监控显示,你一直裸眼看价格表和路线图,为什么呢?
 
  陈:我需要挤眼睛拼命找一个红点(注:标站名的地方)。那个字看的比较模糊,天气暗,对视力影响比较大。
 
  法官质询完毕,审判长命令被告回到被告席。
 
  接下来是江母陈述时间。江母入庭,检察官等人确认江母的状态。
 
  江母想要说几句话,要到法庭中央。审判长说,可以在原座位陈述。
 
  江母站立起来说:非常抱歉,因为我女儿的事件,给这么多人添了麻烦。真对不起。法庭为了我女儿的案子,非常辛苦。因为我身体状态不是很好,语言不通,拜托律师帮我陈述意见。
 
  审判长介绍,江母将通过书面表达自己的心情,由代理律师代为朗读。
 
  江母心情陈述(概要):
 
  江歌1岁半的时候,我就因为他父亲家暴而离婚了。24年来,江歌从未见过她的生父。我没有再婚,一手带大了江歌。这24年,我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江歌。正因为她没有父爱,我要付出双倍的爱,和双倍的努力,比常人付出更多的辛苦。
 
  江歌心地善良,乐于帮助他人,喜欢动物,对长辈有礼貌,非常懂事。
 
  对我来说,这是非常幸福的24年。
 
  江歌自己舍不得花钱。但总是买好吃的给我和外婆。我们物质虽不富裕,但精神很幸福。
 
  江歌从小喜欢日本动漫,大学选择学习日语,还考了日语能力考试。她想去日本留学,但没告诉我。我知道她想留学,所以在2014年卖了房子,支持她留学。江歌去日本前,我们相约,不管发生什么,都要互相鼓励。
 
  江歌读了一年日语就考上大学院,因为早一年,就可以早一年工作。她非常努力。我们每天都联系。我非常担心她一人在日本,她也担心我一个人。母女互相鼓励。江歌对我说,一有了工作,就接我过来一起住,再也不分开。
 
  江歌参加了很多企业听说明会,想在中小企业锻炼自己,对将来有美好的蓝图。梦想着毕业后,赚了钱在东京买房子,一家人团团圆圆,照顾好妈妈和外婆。但是,这些梦全被毁了。
 
  本来我们约定一起过年。结果我抱着遗像和她过年。没有她,我也活不下去了,希望也没有了。接到大使馆的电话时,我感觉自己什么都失去了,活下去的希望都没有了。我活不下去,我母亲也活不下去。陈等于杀了我们一家三代。
 
  而我来到东京,看到的不是可爱的江歌,而是身体冰冷,叫不出妈妈,伤痕累累的女儿。
 
  我在网上寻求帮助。有很多在日华人帮助我,还在东京帮我操办了江歌的葬仪。
 
  在江歌死后,我没有睡过一天安心觉。一闭上眼睛,就看到陈杀江歌的场景,看到江歌在门前挣扎,没有一个人帮他,非常孤独,一个人抵挡那把刀。
 
  陈世峰极为残忍,在颈部刺了那么多次。他在作案后,还隐藏证据。如今证据确凿,他不知悔改,还在狡辩,还在表演。道歉只有“对不起”三个字。难道三个字,就能放了他,就能原谅他们?而且,道歉信是11月10日才写的,距离开庭那么近。
 
  我在中国和日本发动了呼吁判处陈世峰的签名活动,网上网下共征集了451万签名。
 
  陈世峰如果不判处死刑,将给社会带来很坏的影响。中国人和全世界各地的华人都希望严惩,希望法庭能理解。
 (代理律师朗读江母书面陈述时,同声译员也一度抽泣,不能继续。不少旁听人员也因感动而哭泣。被告陈世峰深深低头,接近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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